導語:4月12日,合肥9歲男童失聯一天后,在合肥市當涂支路某工地一窨井內身亡的悲劇。警方認定這是意外事故。但是,孩子父母認為工地安全措施隱患導致孩子意外身亡,要求賠償300萬。下面是yuwenmi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論據素材,歡迎閱讀與借鑒,謝謝!
適用話題:責任、重視安全、消除安全隱患、事故路段封閉、看管好小孩、
媒體4月12日報道了合肥9歲男童失聯一天后,在合肥市當涂支路某工地一窨井內身亡的悲劇。警方認定這是意外事故。但是,孩子父母認為工地安全措施隱患導致孩子意外身亡,要求賠償300萬。最近,此事有了最新進展。記者獲悉,施工方最終賠償130萬元,男童家長與施工方達成調解協議。
近幾年,兒童墜井事件可謂頻發,公開報道的就有數十起。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兒童墜井事件有一個現實共性,那就是大多被貼上了“意外”的標簽,合肥的這一事件自然也不例外。據了解,當日下雨,路面濕滑,男童放學路過該施工場地,便從一處僅有木板遮蓋的窨井跌落。如此, 所謂的“意外”似乎就板上釘釘。
但在事實中,真的就全是“意外”嗎?恐怕不見得。就這一事件而言,不否認有“意外”的成分在,但這“意外”是由“人為的松懈”而生,而這所謂的松懈又加大了“意外”發生的幾率,這往往是大多兒童墜井事件的現實通病。如此說,這里的“意外”并不純粹,如果兒童墜井僅以“意外”草草了事的話,只是在讓“意外”背鍋罷了。
根據實際情況來看,事故路段原本封閉進行道排工程施工,可送孩子的家長覺得工地封閉不方便,為了抄近路,人為破壞封閉設施,使得原本封閉的路段可以通行。而施工方又沒有及時的彌補這一被破壞的封閉設施,所謂的“意外”也就隨之發生。可見,是家長和施工方雙方造成了現實的安全隱患,可以說,這就是加大“意外”情況發生的砝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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