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師,我的好老師高中作文1
邊老師是我興趣班教英語的老師,他個子高高的,身材均稱,最令人注目的是他那雙閃著智慧火花的眼睛,他還可以把天文、地理、人文、歷史侃侃道來。我可喜歡我的邊老師了。

他語言幽默、嚴謹細致、平易近人。上課時,常常逗的大家哈哈大笑。有時課本上的知識點我們不太理解,他會帶著我們到電腦上去查找更多更詳細的資料,來讓我們準確的掌握它們。課間休息時,他會一絲不茍的和我們談論今天學到的有趣的知識。放學前,他會認真的布置作業,他布置的簡單的也有,難的也有。而且還一點都不多。我每次都可以在半小時以內把作業做完。放學后,當我們一一離開教室的時候,他會微笑的和我們說“goodbye”。
記得有一次,我們講到蠟筆的制造過程。邊老師一會兒,學起機器的轟鳴聲;一會兒,表演蠟筆怎么從一堆石蠟變成一支支“yellowcrayon”;一會兒,在白板上畫出機器的樣子。此時,他兩眼放光,眉毛跟著手走,真可謂是眉飛色舞、神采飛揚。
講著講著,他從蠟筆的制作,說到了蠟筆的起源。從蠟筆的起源又講到了沃爾瑪的起源,從沃爾瑪的起源講到了家樂福的起源,從家樂福的起源又講到了百事可樂的起源……又從家樂福和沃爾瑪是怎么爭奪地域優勢講到它們是怎樣的水火不容的全球爭霸。他還為此語氣堅定的下了一句豪言般的總結:“我敢肯定,在昆明如果在一個地方有家樂福,那么在它的附近不出一平方公里至少會有一家沃爾瑪。”又從肯德基和麥當勞是怎樣用各種產品來吸引客戶,結果卻因為太貴而沒有把他吸引住。然后講到他們在美國是快餐而在中國是一種享受逍遙時光的另類下午茶。
我們個個聽的津津有味,身子一動都不動,眼睛一眨都不眨。上完這節課,我問邊老師:“今天這節課我們到底上的是英語課還是課外知識課呀?”老師認真的看著我說:“難到你還不知道我是什么意思嗎?我這是在教會你們用英文思考啊!”是啊,我都忘了他今天是用英文講課!我想,學習英文難道只是會背幾個單詞嗎?難道只是會寫幾個句型嗎?難道只是運用幾個語法嗎?不是的,學英文,是為了用英文思考,所以必須要了解英語母語國家的歷史背景、名族風情、人文傳統。如果不知道這些的話是不可能真正學好英文的。走出門,我才想到,原來邊老師是要我知道這些啊!
我喜歡我這個知識淵博、風趣幽默的邊老師。我相信在未來的某一天,他將帶領我走入英文的殿堂
你好老師,我的好老師高中作文2
老師,一個光榮而神圣的字眼,他們不僅孜孜不倦地向我們傳授知識,帶領我們從無知走向成熟,還言傳身教,用腳踏實地的行動為我們做標桿。而他——我的班主任老師,是這些園丁中的一分子,是一個讓我尊敬愛戴的好老師。
我是住宿生,宿舍是我的第二個“家”,可在開學初,我卻并不太喜歡這個“家”。因為學校已有了些歷史,所以宿舍的設施不可能處處盡如人意,尤其是那個衛生間——馬桶堵塞,讓我們宿舍的成員個個叫苦連天。但好在我們有一個勤勞而肯干的班主任老師,他幫我們借了疏通工具,一個人頂著那難聞的氣味疏通管道,又用鹽酸幫我們清理衛生間的污垢,彎著腰在衛生間忙活了一個中午。其間我們想去幫老師,但老師卻擺擺手叫我們出去,仍然一個人替我們苦干。這些事原本不必班主任親自動手,他大可告訴我們疏通方法,然后瀟灑地離開。但他的勤勞真誠,他對學生的強烈責任心,讓他沒有這么做。他用行動詮釋了一個老師高尚而無私的人格。
冬天轉眼到了,大雪過后校園被積雪覆蓋,我們又增加了一個新的勞動任務——掃雪。我們班的衛生區范圍最大,而且處在行人最多的地段,被踩踏后的積雪尤其難以清理。即使是這樣,班主任仍固執地堅持不讓女生掃雪,自己帶領班上,也是年級為數最少的男生打掃。于是雪地上出現了這樣一個身影——步伐踱動的最快,笤帚揮動得最賣力,汗水滲出的最多,他就是我的班主任老師。最有力的行動下深藏的,是他那一顆對待班級工作最火熱的心。
喜歡班主任上課時的澎湃激情,喜歡班主任微笑時顯露出來的親切與真誠,喜歡班主任嚴厲時的莊重與深沉。
無論何時,他都盡可能多的一個人扛起班級的事;無論何時,他都盡自己最大的能力去維護同學的利益;無論何時,他都始終把班級把學生看得最重。
這樣的老師,用再多華麗的語言去贊美都蒼白無力,唯有真心會銘記……
你好老師,我的好老師高中作文3
我很幸運,在高中時,好好地跟隨陳磊老師學習三年的英語,同時,也很幸運,陳磊老師是我的班主任老師。時隔多年,陳磊老師的形象才在我的腦海里逐漸清晰,我想再過多年,我依然會仔細地想想高中時代的人和故事。
高二那年,汶上一中,舉辦—我最尊敬的老師—主題征文比賽,當時的第一名中有李琰,忘記了他寫的是哪位老師,應該是寫得非常優秀才是。任秋龍和我有幸入圍眾人中的第二名,然而當時,他最尊敬的老師是數學老師—李士賓老師。而我費了好大的勁才寫出一部分,我對語文老師—潘學龍老師—的尊敬。好像是陳磊老師—一位對自己班學生要求嚴厲、工作辛勤的老師—被忽略在領獎臺上,我猜當時會有幾位同學(本班的,外班的,男的,女的)十分地尊敬他,甚至是崇拜,寫出優秀的作文,然而終究沒能打動評委的心,那份尊敬被淹沒于文海。
我現在如果說英語可以稱得上好的話,真是高中三年,跟陳老師打下了堅實的基礎了,(想想,大學有幾個真正地聽英語課的),拿下四、六級,啃著考研英語,哪個能和陳老師脫了關系。然而,當時我就是一個笨蛋,背單詞,背不得;翻句子,翻不得;做選擇,選不得。每每都要背過單詞,面壁思過;翻譯句子,重新來過;選擇正誤,再次來過。終究三年過去了,我能有那么一點點的英語成績,真要感謝,這份感謝雖說的太晚,現如今卻是尊敬的不得了。
同樣,做為陳老師的學生,七班的學生和八班的學生,英語學習狀態差距很大,而這差距大在哪呢?
我想是陳老師的嚴格要求分不開得。陳老師把那份嚴厲融入到整個班級管理之中,整個班不活潑、不快樂怎么能學得輕松?而他到了那個班,依然要求嚴格,可是他融入了那個班的氛圍—很活潑、很快樂,怎么能學得沉悶?然而這么嚴格的作風,在三年之中畢竟會對七班的學生有所影響,我猜,做為班主任,陳老師的責任,不單是讓大家學好英語,而在他的價值觀中的那份對人生的認識,也是要傳授給自己最寶貝的學生—七班集體。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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