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大約都有過這種體驗,糾結于要用社會的標準還是按照內心的意愿來生活,當我們選擇用社會標準時,我們會狂叫著“這個生活不是我想要”,但當我們選擇內心的意愿時,我們又在考慮社會是否接納我們。
——這正是村上春樹在《挪威的森林》里要討論的主題。
木月自殺時是十七歲,當渡邊過二十歲生日時,竟無比地羨慕木月可以永遠地活在十七歲。可現在的我,無比地懷念我的十七歲。
十七歲的那年,因為一首《雨巷》,我喜歡在下過雨的早晨撐一把藍色的傘走在通往十中那條落滿梧桐葉的小路上。
十七歲的那年,因為一首《掌心》,我喜歡在夜里的十一點,冒著被蚊子咬出小紅包的風險,在電話輕輕地聽另一端一個清澈的男孩子輕輕地哼唱歌曲。
十七歲的那年,在我的生命的歷程里不平靜,我時常懷念起那時在學生街見到落到古厝上的陽光,直直地打落下來,紅色的泥墻里淡淡地喚發處處的生機。那時,我黯然地想,我再也見不到這樣的陽光了。從那以后,不見了那束光。
今天當我意識到我們所處的環境和日本的六十年代是多么的相像,價值觀的多元化,通貨膨脹在不斷地上升,我們青年的一代期待是永遠長不大的孩子,在社會的巨流前感到恐懼、迷茫、無助。
于是,我們麻痹自己,迷失自己。但,終有一回,我們得面對我們的心。
我們的生活中有像永澤那樣優秀的男人,活在“體內的渴望”下,堅持不懈去酒吧里喝酒,泡女孩子,去旅館里過夜。戀人對于他,是可有可無,可以隨時放棄。他放棄了內心與人真正地交流,做一個紳士(不是做自己喜歡做的事,而是做應該做的事),不要同情自己,用學業與事業的卓越地描繪人生。在強大的外表下,只有一顆對自己殘忍的脆弱的心。他如愿地做自己想要的工作,至于感情生活,村上春樹沒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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