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糾紛仲裁申請書范文
發生勞動糾紛私了不行的最好就是進行仲裁,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勞動糾紛仲裁申請書范文,供大家閱讀與參考。
勞動糾紛仲裁申請書范文1
申請人:xxx,男,漢族,xxxx年x月xx日生,身份證號碼xxxxxxx,住唐山市xxxxxxxx,電話xxxxxxx
被申請人:河北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電話:xxxxxxx
申請要求
1、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七個月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2、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九個月醫療補助費(以最后勞動能力鑒定為準);
3、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未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十二個月的雙倍工資;
4、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三個半月的工資;
5、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保險并辦理相關手續;
6、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醫療費用。
事實和理由
XX年9月,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任外聘工長職務,月工資3950元。20xx年9月18日,申請人患腦出血住院治療;20xx年10月18日,申請人出院回家繼續治療。現因申請人患病較重,被申請人單方面解除了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被申請人從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正式勞動合同,也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項社會保險,因此應承擔各項責任。
第一,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三年有余,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被申請人應支付給申請人三個半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同時,被申請人違反《勞動合同法》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之規定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綜上,共計七個月。
第二,申請人因患病較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被申請人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六條之規定,被申請人應支付給申請人九個月的工資作為醫療補助(以最后勞動能力鑒定為準)。
第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超過一年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之規定,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應以書面形式確立。但被申請人至今未與申請人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被申請人應向申請支付雙倍工資。
第四,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勞動者患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規定,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醫療期為三個月。因申請人20xx年9月18日住院治療,所以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系在20xx年12月18日之后才能解除,但被申請人只支付了20xx年9月份之前的工資,應將剩余工資支付給申請人。同時,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履行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的義務,故應按該條之規定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綜上,共計三個半月。
第五,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用不單位應為每位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但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任何的社會保險,所以應為申請人補交。
第六,《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等規定,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但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醫療保險,這導致申請人無法享受相關的`醫保待遇。鑒于被申請人存在重大過錯,其承擔這部分費用應。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嚴重侵犯了申請的合法權益,理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請貴委員會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訴請,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唐山市xx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
勞動糾紛仲裁申請書范文2
申訴人王XX,男,漢族,1xxx年2月24日出生,住...........。聯系電話.......。
被申訴人浙江XX有限公司,住所地溫嶺市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聯系電話XXXXXXX
申請事項
一、裁決雙方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二、被申訴人支付申訴人一次性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如下: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600元/月X10個月=16000元;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725.4元/月X7個月=12077.8元(06年臺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725.4元);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725.4元/月X7個月=12077.8元;
4、停工留薪期工資:(36天+105天)X53.3元/天=7515.3元;
5、住院護理費40元/天X36天=1440元;
6、營養費1000元.
以上各項共計50110.9元。
三、被申訴人承擔本案仲裁費。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0月28日,申訴人與被申訴人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合同中確定申訴人受聘從事不銹鋼鉚合崗位工作。合同期限止于20xx年10月28日。申訴人在工作中報酬方式以計件為主,同崗位月平均工資為1600元。20xx年10月5日,申訴人在車間整形取鍋時,被沖床壓傷右手,造成其右中指近側指間關節以遠不完全離斷傷、食指中節指骨開放性骨折伴肌腱、血管、神經損傷、皮膚軟組織缺損,環指中節指骨開放骨折伴伸肌腱損傷、皮膚軟組織缺損。申訴人受傷后前后住院36天,被申訴人承擔了全部醫療費及傷殘鑒定費。申訴人受傷事實經溫嶺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依法認定為工傷。申訴人所受傷殘,經臺州市勞動鑒定委員會《臺勞鑒[20xx]2-5144號勞動能力鑒定結論》評定為八級傷殘。申訴人出院后經醫生建議休息三個半月,現申訴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據我國《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之規定,訴至貴院,望依法支持訴請。
證據及其來源
一、 申訴人身份證明;
二、 被申訴人工商登記材料;
三、 申訴人門診病歷、醫院休息證明;
四、 住院病歷
五、 工傷認定決定書;
六、 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書;
七、 勞動合同;
八、 證人證言。
此致
XX勞動局勞動仲裁委
申訴人:王XX
20XX年XX月XX日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zuowen/gaokaolingfenzuowen/356995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