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近期很多人在看這本書,又恰巧在書店看見有賣,便買下了。看完后,有所思考,故作此篇。不太了解毛姆,若有疏漏之處,還請見諒。令以下觀點僅代表個人。
故事簡單來說,是一個平凡的證券經濟人為追求藝術,拋棄他在之前所擁有的一切,孤身前往巴黎,在巴黎生活,尋找他的藝術,最后在一個名為塔希提的島上實現他的藝術追求,同時也結束了他的生命。
這種為夢想不顧世俗的眼光的故事對于還是個少年人的我來說,應是比較鐘意的類型,但我不是很喜歡這本書,即使其中有些句子我很喜歡。
本書以一位旁觀者的第一人稱視角來描寫男主斯特里克蘭的生活,其中夾雜對一些現狀的評論,總體來說比較有趣。粗看下來并無不妥之處,但總結書中出現的四個女性形象,竟只有斯特里克蘭的最后一位妻子——一個對藝術一竅不通,每天負責柴米油鹽和教子的女性得到了作者的正面稱贊。而對于其他三位,作者表面稱其好,暗諷其愚蠢。反觀男性形象,一個是為藝術的斯特里克蘭,另一個是哪怕被戴綠帽依舊老好人的施特羅夫,這樣看來,恐怕作者是對女性有些意見:發妻的拘于世俗,女作家的八卦心理,施特羅夫的妻子布蘭迪,后來拋棄丈夫,戀上斯特里克蘭,最終悲慘死去,可謂這三位占足全書最不好的部分,難說作者不帶偏見。
回到文本,前期的有些語句我還是挺鐘意的,例如第二章、第三章中關于對文藝界故作姿態、強行深刻、高高在上的風氣的批判,我還是比較認可的。
例如十一章的“人性是多么矛盾,不知道真摯的感情中會有多少矯揉造作,高貴優雅中會有多少卑劣低賤,也不知道罪孽中會有多少良善仁慈。”和二十章的“我不會想起過去,最重要的是永恒的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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