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讀書筆記1
《皇帝的新衣》講的是很久以前有一位皇帝很喜歡穿新衣服,打扮自己。有一天,來了兩個騙子,說自己能織出最美麗的布做出最漂亮的衣服。不過,漂亮的衣服只有聰明的人才能看見,愚蠢的人是看不見的。皇帝生怕別人說自己愚蠢,所以就假裝說看見衣服,還穿在了自己的身上。最后,皇帝光著身子上街炫耀,還覺得自己很漂亮,其實出了大丑。
騙子利用了人的虛榮心,皇帝要是能實事求是,就不會上當了。
關于讀書筆記2
讀了“簡愛”這本書,我的感觸很深,說實話,這是我讀過最印象深刻的一本書,“簡愛我很敬佩她,她有著堅持不懈的奮斗精神,她對困難永遠不低頭,對所以的事情都不強求,因為她有一顆善良而溫暖的心,她的這種精神一直伴隨著我。
還記得簡愛她那受傷的臉頰,我的心一陣心痛,仿佛所有她的痛都移到了我的身上似的,讓我感動的是簡愛去姑媽家玩,可是,她的姑媽一直都不喜歡她,而且她姑媽的孩子也看不慣她,經常欺負她,而且她的姑媽還把她關在一間漆黑的小屋子里,不給她吃飯,不給她喝水,讓她餓的……那一種表情至今還留在我的腦海里。
每一個人在遇到困難時,都不應該向困難低頭。
關于讀書筆記3
看了《霧都孤兒》,讓我受益非淺,讓我懂得了社會的冷酷與人的性格的殘暴。我們要行動,幫助他們,挽救他們。
《霧都孤兒》是狄更斯第二部長篇小說。這位年僅二十五歲的小說家決心學習英國現實主義畫家威廉·荷加斯的榜樣,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實地表現當時倫敦貧民窟的悲慘生活。他抱著一個崇高的道德意圖:抗議社會的不公,并喚起社會輿論,推行改革,使處于水深火熱中的貧民得到救助。正因為如此,狄更斯歷來被我國及前蘇聯學者界定為“英國文學上批判現實主義的創始人和最偉大的代表”。
對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見解:文學藝術是一種特殊的社會意識形態,它必然是社會存在的反映。但是,我們決不能把反映現實的文學都說成是現實主義文學,把“現實主義”的外延無限擴展。事實上,作家運用的創作方法多種多樣,因人而異,這和作家的特殊氣質和性格特點密切相關。狄更斯的創作,想像力極為豐富,充滿詩的激情,他著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處處突破自然的忠實臨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話:它比自然高了一層。這和薩克雷、特洛羅普等堅持的客觀。冷靜、嚴格寫實的方法有顯著的區別。
奧利弗——一個孤兒,他被投入了一個充滿貧困與犯罪的世界,忍饑挨餓,挨打挨罵,從來沒有人關心他。邪惡的費金,殘暴的比爾?賽克斯,以及一大群竊賊強盜。他們把奧利弗訓練成一個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騙取錢財。可是奧利弗不愿去干這些事情,費金就對他拳打腳踢,迫使奧利弗到處流浪。幸運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對他無微不至的關懷,讓奧利弗感到非常溫暖。
關于讀書筆記4
故事發生在一個普通的冬日,作者和朋友看見一位老人拿著飼料在翠湖邊給海鷗送餐。聽說這位老人天天都去那里喂食給海鷗,已經有十多年了,所以海鷗和老人產生了特殊的感情。老人還給海鷗取了好多名字,他們也非常聽老人的話。沒想到十多天后,老人去世了,把他的照片放在翠湖邊時,所有的海鷗竟然全都飛了過來,排成列隊為老人守靈。他們似乎也很悲痛,繞著照片飛了好幾圈才飛走……
我讀了以后,覺得老人是一位熱愛動物的`人。他天天拿著一大袋飼料,走十幾公里的路去喂海鷗,要一直到天黑才回家,這是件多么不容易的事??!
我明白了人與動物之間也要充滿愛護之心,人們不要去侵犯動物的領地,而是去照顧它們,這樣人與動物將成為大家庭,世界將變得更加美好。
關于讀書筆記5
87年十月,《簡愛》問世,迄今一百五十多年,社會在發展,生活在變化,價值標準在變化,審美情趣在轉移,批評理論在更新,它成為了世界文學寶庫中的一本不朽之作。
這本書真實的再現了主人公簡愛三十年的坎坷遭遇和勇敢最求,反對對人性的壓抑和摧殘,贊揚了婦女獨立、自尊自強的精神。作者在書中運用大量心理描寫和社會描寫,形象的刻畫了當時社會的殘酷迫壓和簡愛為追求理想與幸福不向苦難低頭的勇敢、堅強的精神。
關于讀書筆記6
我今天看了一本名字叫《草地牧羊犬》的課外書。這本書的內容非常的精彩,非常的好看。
《草地牧羊犬》主要講的是一只牧羊犬,那只牧羊犬和其他的牧羊犬不一樣,它媽媽生了它,只有它是銀白色的,它的媽媽和兄弟姐妹都是黑色或者是金黃色,只有它是銀白色的。有一天,下了一場雪,由于他媽媽沒有照顧孩子的經驗,所以母犬的孩子們都死了,只剩下小姆瑟。有一次,母犬為了不讓狼吃羊,母犬中了圈套,被狼咬死了。母犬死后,姆瑟就成了個真正的牧羊犬了,姆瑟的毛也變得潔白了。不久之后,來了吉普車,然后出來了兩個陌生人,然后他們拿出了兩個瓶子交換姆瑟。姆瑟的主人同意交換,那兩個陌生人就拿著項圈把姆瑟給套住,他們就把姆瑟給拉上車,姆瑟就被帶走了。
那兩個陌生人把姆瑟帶到了狗市,要把姆瑟給賣掉。姆瑟狂甩那個項圈,項圈終于斷開了。姆瑟發現,這個項圈是用死牛皮做的。姆瑟就開始了流浪的生活,姆瑟來到了一個福利院,里面全是孤兒,那些孤兒大部分是瞎的,姆瑟就成了導盲犬。
這個福利院要搬到城里去了,姆瑟不想去城里,他又開始了流浪的生活。姆瑟想要回到自己的家的時候,被一個獵人用槍給打傷了腿,逃到筋疲力盡的時候一個小男孩把他給帶回了家。然后他叫他爸爸給他醫療腿,那個小男孩的名字叫阿爾斯楞,他爸爸就叫白寶音格圖,他媽媽叫烏云。阿爾斯楞給姆瑟新起了個名字叫“蒙克”。
有一天,下起了很大很大的雪。阿爾斯楞的爸爸媽媽都出去了,只剩下阿爾斯楞和蒙克。他們的房子被大風雪吹倒了,蒙克就用自己的身體來給阿爾斯楞保暖,最后阿爾斯楞得救了。
雖則時間的過去,阿爾斯楞慢慢長大了,他要到城市讀書。蒙克它一直在等阿爾斯楞回來,小樹變成大樹,蒙克的毛都發黑了,它也吃不下東西了。等阿爾斯楞回到家的時候,看見蒙克已經消失在一片草地上。
故事沒有明確交代蒙克死了,但我們可以感受到蒙克離我們而去了。讓我最感動的一句話“等阿爾斯楞回到家的時候,看見蒙克已經消失在一片草地上?!边@句活深深的觸動了我的心,蒙克的堅強、勇敢、聰明和阿爾斯楞的感情深深的烙在了我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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