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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那是自然會給人類去雕琢的寶石。——諾貝爾
熱愛生命作文篇一:
“春蠶到死絲方盡,蠟炬成灰淚始干”,一句流傳了千年的詩句深深地詮釋給我們生命的意義與偉大;而泰戈爾的“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堂”又給了我們另一份對生命的感悟。關于生命,諾貝爾說:“生命,那是自然拿給人類去雕琢的寶石。”愛默生說:“一個偉大的靈魂,會強化思想和生命。”羅曼羅蘭說:“世界上只有一種英雄主義,那就是了解生命并且熱愛生命的人。”而在我看來,生命,不僅是你我呱呱墜地的那一聲啼哭,而是母親十月懷胎的辛苦;生命,不僅是你我擁有的一筆財富,而是培育我們的所有人的心血灌注。所以,生命里蘊涵了太多的感動,便早已注定了它無上的價值。你,無權褻瀆它的珍貴,因為,你,沒有這個資格。
春風吹又生的野草擁有它一年的輪回,兒女們點點滴滴的成長伴著父母班駁的青絲,生命以它自己的姿態存在我們的周圍,無聲地流淌,悄悄地演繹,只是我們匆忙的腳步把它們忽略了,用心去留意,你會驚詫于漫山紅遍層林盡染的壯觀,驚詫于冰天雪地中孕育的勃勃生機,可你知道,最是那春寒料峭中的春意開創了生命的奇跡,最是那劃破寒冷的第一枝嫩芽寫滿了生命的崇敬。不必去問是什么詮釋了生命的偉大,不必去聽是什么在傾訴生命的真諦,只是一眼望到那滿樹的蔥郁,就給予了我們足夠的力量與欣喜。曾經在一個瀉滿陽光的暖暖的春日清晨,想象著自己是一顆睡在泥土里的種子,經歷了一冬的守候,將要披一身金色的陽光,擁抱美麗的新世界,于是心中便升騰起無限的希望與夢想。
然而 ,當生命化作另一種形式流淌,即便是再多的美與丑,是與非,已經永遠地定格在過去時了,剩下的或許只是一聲嘆息,一份無奈。還記得曾經送別一個朋友,哀樂、白花……,生命中有太多不可承受之重,離別最甚。圣經中關于生命有這樣的描述:因為不能恒久,所以最是珍貴;因為能吐納天地氣息,所以勝過鉆石的光芒。那么為了把握這份特別的美,就足以讓我們為之付出足夠的努力,拒絕傷害的侵襲,留給生命一份純凈,讓它成長在自己的本色中,不要在很多已成過往的時候,才知道去珍惜,因為倘若它被封存起來,也便不再真實了。
生命以它獨有的美,浸潤了生活的點點滴滴;美麗的生命,源于一份對生活的熱愛。生命行走在你我的掌心,請小心看護;生命承載太多的美麗,請認真對待。或許,昨日的成敗已成過往,明日的幻想不切實際,生命就在今天,看見今天,珍愛生命,一切才會存在。
熱愛生命作文篇二:
也許我對生命的理解并不像冰心那樣透徹,但我知道,一個人生來就是為別人,為社會而活,所以他的整個生命便也是社會的了。
我生活在和平年代,也許是沒有經歷過戰爭的洗禮,所以我這稚嫩的生命便經不起風吹雨打。我曾想過:死。人們有時遇到困難和挫折,自然而然便會想到:死。死了一了百了,死了沒有煩惱,可是沖動之余,誰有想到了:活。活著比死好,活著能嘗盡世間的酸甜苦辣,活著能體驗人間的冷暖常情,活著能回報親人對自己的關懷,沒準還能像那些科學家,發明家,醫學生物學家……為培養自己的祖國和社會作出貢獻。
在學校呆了兩年之久的我,一開始感到對這個大家庭有些不適應,我并不孤單,我有好多朋友,但是我寂寞,沒有人能走進我的心,給我安慰,哪怕只是一聲問候,恍恍惚惚之間我活累了,我想到了:死。心里的傻念頭便冒了出來:下樓梯時被摔死,走在路上被車撞死,一不小心被一棍子打死,這樣想連我自己也嚇了一跳。
“你這個不孝女,對得起生你養你的父母嗎……”內心一陣譴責。我在心里安慰自己:對啊,我還有父母呢,于是,我連忙“呸,呸,呸”希望能收回剛才的想法,我并不是孤身一人,我還有父母,弟弟,還有那些親人,朋友,我不能這么自私,如果我真的出了意外,他們會很傷心的。
“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之,孝之始也”這是朋友瑩說給我聽的,后來我終于弄清了它的意思,由此,我想到了古代:頭懸梁,錐刺股。這該是不孝的表現吧!孝,也應當是生命過程中的一個重要部分,不能死讀書,要把書讀活,不能把孝掛在嘴邊,付出行動最重要!
“世事無常,生命難料”我們要在有生之年,活得精彩,活得輝煌,活出一個人樣來。也許你很平凡,但你不能平庸,你也可以像雷鋒,焦裕祿,任長霞,孔繁森……這些人一樣,做出不平凡的事。
生命看似很長,可是卻稍縱即逝。我們要珍惜生命,不能拿生命開玩笑,既不能傷害他人,也不能傷害自己。但是熱愛生命,決不等于茍且偷生,只有活在陽光底下的人,才算是正常的人。
拿自己的生命去保衛國家,保衛人民的人更值得我們尊敬和崇拜。那些為保衛國家和人民的人是最可愛的人,他們拋頭顱,灑熱血,從不計較個人得失,在國難面前總是挺身而出,被敵人捉住,他們高呼:頭可斷,血可流,祖國寸土不能丟!他們的壯舉得到了后人的肯定,后人悼念他們紀念他們,緬懷他們,把他們的事跡改編成電影電視,讓他們萬古流芳!這可敬可欽的壯歌,更為生命談奏了一首動聽的旋律。
我們在和平年代更應該努力學習,為了實現自己的夢想,為了生生命發光而去努力奮斗。
今年是辛亥革命100周年,中國共產黨建黨90周年。我們是新生的,充滿旺盛生命力的祖國的花朵,祖國的未來,我們有責任,我們要挺起胸膛,挺起脊梁,果斷勇敢擔起祖國交給我們的使命。
生命應該像小草,風吹不倒,火燒不死!
熱愛生命作文篇三:
“生命屬于每一個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應當這樣度過:當他回首往事時,不會因虛度年華而悔恨,也不會因碌碌無為而愧疚。這樣,在臨死的時候,他就能夠說我把自己的整個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獻給了世界上最壯麗的事業——為人類解放而奮斗。”
是啊,生命是多么的神圣,多么的寶貴。然而在現實生活中,有人慨嘆生不逢時、人生如夢,有人抱怨活著真沒意思,更有人說人生就是痛苦和無聊,甚至有人因為那么一點點的小挫折就屈服。自我放棄,一生都碌碌無為。
杰克·倫敦的《熱愛生命》講的就是一個關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現出的強烈的大自然氣息,勇敢和冒險的浪漫精神,還有人“要活下去”的堅強意志深深地吸引著我,使人讀來激動不已:一個美國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狠心的拋棄了,他獨自跋涉在廣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風夾著雪花向他襲來,他已經沒有一點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傷,鞋子破了,腳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蹣跚在布滿沼澤、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艱難地前行著。甚至到了最后,他只能用爬的才能勉強前進。就在他的身體非常虛弱幾經昏倒的時候,他的危險來臨了!!他遇到了一匹同樣饑餓不堪的病狼!這匹病狼緊緊的跟隨在他的身后,舔著他的血跡。就這樣,一場激烈的生死爭奪戰開始了!兩個瀕臨死亡的生靈拖著垂死的軀殼在荒原上互相獵取對方。為了活著回去,為了戰勝這匹令他作嘔的病狼,盡管病餓交加,筋疲力盡,仍然在徒手搏斗中用盡所有力氣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終通過冰天雪地的荒野掙扎著來到海邊,終于被一艘捕鯨船救起。
這個悲壯的故事,生動地展示了人性的偉大和堅強。這篇小說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艱難險阻面前,想要放棄生命,選擇死亡是再容易不過的事情,但他卻沒有甘心就死,他選擇了抗爭。這與現在社會的人形成了多大的反差啊~現在電視,網絡,報紙上,隨便一看都會看到幾則自殺的新聞。什么職場壓力太大、學習不好自卑拉、感情遇到問題拉,這些小事情也都能讓人聯想到死亡。可見現在社會上的人類比起小說的主人公來是多么的卑微啊。
即使一個人窮的什么都沒有,那有什么大不了的呢?還有生命啊。一個人身上最寶貴的東西不就是生命么!生命有的時候是非常脆弱的,一瞬間,它可能就會化為烏有;可是生命有時卻又如此強大,強大得令人驚嘆。這種力量讓你不管面對什么,哪怕是荒野、野獸,還是饑餓、疾病的折磨,都會支撐著你勇敢地戰勝它。而在背后支撐生命、提供能量就是堅定的信念啊。只要你心中還有生存的信念,不輕易放棄自己的生命,那么再窘困的處境也能絕處逢生。
而這個小說最讓我記憶猶新的,卻是狠心丟棄腳受了傷的主人公的朋友--比爾。曾經是那樣的同甘共苦,卻為了求取自己的生命,放棄深厚的友情……那時候我很疑惑,生命難道真的那么重要么?難道真的為了生命,連愛情,友情都可以失去?但后來我發現:人生在世,靠的不都是親情,愛情,友情么?如果失去了其中的任何一項,這樣的生命是沒有意義的。然而,比爾可能到死的時候,才會體會到這一點吧!
人,一撇,一那。一撇代表的是生命,是肉體。而一那則代表著心靈。只有擁有偉大心靈,才能成為一個大寫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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