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級銀行員工反洗錢征文
《反洗錢法》頒布十年來,我國的反洗錢工作從未止步。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銀行員工反洗錢征文,歡迎大家查看!
【銀行員工反洗錢征文1】
洗錢教育, 特別是加強有關反洗錢法規的學習教育, 幫助公眾走出 “存 款自愿,取款自由,誰也無權審查”的法律誤區就顯得至關重要。
不斷提高一線反洗 金融機構首先必須加大培育反洗錢骨干隊伍, 錢操作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對可疑交易的甄別能力。同時,強化現金管 理,管好反洗錢重點部位。近幾年,有些金融機構對大額現金支取能 按照現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審核、審批程序,但對現金存款卻 不夠重視,而現金存款恰好是反洗錢的重要環節。為此,各網點在辦 理業務的過程中, 對大額現金存取均應嚴格按照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 管理辦法要求及時上報。再者,加強客戶身份識別,構建反洗錢堅固 防線。特別要加強對重點客戶的業務經營、營業收入、資金使用及周 轉和新業務的開展情況進行詳細的調查了解, 真正做到了解自己的客 戶;加強客戶身份識別登記制度,特別是對于一次性服務的客戶及現 金兌換、大額現金存入和支取的客戶要認真實行客戶識別,防患于未 然;從源頭上杜絕公款私存、私款公存現象;盡快建立和完善郵政金 融系統與公安、稅務、工商和人行的相關系統聯網,以便加強對客戶 的身份識別和核查,完善協調機制,形成反洗錢工作合力。
反洗錢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宣傳力度, 充分利用金融機構點多 面廣的優勢,通過諸如懸掛橫幅、張貼標語、散發資料以及廣大新聞 媒介的宣傳等形式,使大家認識并樹立――洗錢犯罪就在我們身邊, 反洗錢工作刻不容緩;反洗錢不是哪個人、哪個部門的事,它需要我 們大家積極支持、協助、配合,共同承擔責任的觀念。通過宣傳,深入普及反洗錢的法規和知識,使反洗錢工作家喻戶曉、深入人心,讓 儲戶自覺遵守金融機構的反洗錢規定,按規定辦理個人業務,而形成 全社會支持理解反洗錢工作的氛圍, 為反洗錢法規制度的有效實施營 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銀行員工反洗錢征文2】
洗錢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不僅影響金融業的健康發展,而且還會對經濟建設和社會穩定產生嚴重破壞。基層銀行應當充分認識到開展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性,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采取必要措施,積極開展反洗錢工作,維護金融秩序的穩定? 從目前基層銀行反洗錢工作的開展情況來看,由于認識層次、內部控制、組織機構及技術手段等多方面的原因,反洗錢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本文對銀行業反洗錢工作進行分析,并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及建議。
一、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性
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洗錢指的是犯罪分子將販毒、走私、貪污、受賄、盜竊以及偷漏稅等“黑錢”及其產生的收益,通過各種手段掩飾、隱瞞其來源與性質,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為。洗錢是一種嚴重的犯罪行為,對各國的國家安全,經濟發展,金融秩序都產生了不利的影響。洗錢總是與大規模的犯罪活動,恐怖組織活動相結合,犯罪組織通過洗錢聚集了大量的財富,嚴重威脅著社會穩定,國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反洗錢是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健運行,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經濟秩序和樹立科學發展觀的客觀要求,對打擊腐敗等違法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反洗錢有利于市場經濟的健康運行 現階段我國經濟領域的許多違法犯罪活動,往往與洗錢有直接的關聯。如:毒品犯罪、黑社會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等,這些違法犯罪活動不僅引發經營風險,還會嚴重擾亂經濟秩序。這些活動所產生的違法犯罪收益通過洗錢,以各種表面合法的形式藏匿于國內或轉移境外。打擊洗錢能夠有效遏制經濟金融犯罪,降低經濟運行成本,提高宏觀調控效率。因此,反洗錢是整頓和規范經濟秩序,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有力保證,關系到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二)反洗錢是維護社會穩定的客觀需要
首先,加強反洗錢工作,有利于遏制和打擊洗錢活動的上游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正常的社會政治經濟秩序。做好反洗錢工作,能夠截斷犯罪活動的資金融通渠道,摧毀犯罪集團的經濟基礎,能夠形成對犯罪分子和犯罪集團的'合圍之勢,孤立犯罪勢力,還能夠發現、追蹤犯罪線索,并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將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不法分子實施經濟犯罪的欲望,提高打擊犯罪的效率和效力;其次,加強反洗錢工作,減少黑錢對正常經濟生活中資源配置的扭曲,防止這些黑錢不按經濟邏輯流動而對經濟金融體系造成沖擊。也有利于改善資源配置,提高社會生產率,保護經濟金融秩序的健康運行;再次,加強反洗錢工作,遏制經濟犯罪和貪污賄賂蔓延,減少因經濟犯罪和腐敗造成的貧富分化現象,消除這種現象對社會文化觀念的消極影響,促進“依靠合法勞動勤勞致富”觀念的形成,有利于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
(三)反洗錢有利于維護金融機構誠信及金融穩定
從國際上反洗錢工作的經驗來看,幾乎所有涉及反洗錢的國際公約皆把金融機構反洗錢置于核心地位。金融機構作為資金活動的載體,客觀上容易成為洗錢活動的渠道。金融機構卷入洗錢活動,不僅嚴重損害金融機構的聲譽,而且會帶來巨大的法律和運營風險。因此,做好反洗錢工作對維護金融機構聲譽,防范金融風險,維護金融體系的穩定,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如果犯罪分子與銀行發生聯系,公眾對于銀行的信心就可能受到傷害。所以防止銀行體系被用于洗錢活動,不僅僅是司法機關的責任,也應當成為銀行監管機構和銀行管理層關心的問題。
二、基層銀行反洗錢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反洗錢意識淡薄
人民銀行總行先后發布了《反洗錢法》、《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人民幣大額和可疑支付報告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外匯資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1997年我國新頒《刑法》191條明確了“反洗錢罪”。但是,這一系列條例、法規在基層銀行網點中的學習、貫徹、執行力度參差不齊,大部分僅停留在略知一二的層面上。一線員工反洗錢意識淡薄,普遍缺乏反洗錢工作經驗。而多數基層網點負責人也未能充分認識反洗錢的重要性,對反洗錢工作人員的教育還不夠深入,還有部分基層網點負責人認為,追求效益最大化是企業的目標,反洗錢工作不僅增加了工作流程、工作強度和經營成本,而且還可能因為制度的執行影響客戶關系,導致資源流失,影響自身經營和效益,因而這項工作對基層網點來說,當面臨監管職責和自身利益的矛盾時,他們往往還會在不違背大原則的前提下,為滿足客戶的需要而進行一些違規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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