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身邊有許多關于法律的故事,而且每個人的故事都不一樣,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我與法征文,歡迎閱讀。
第一篇:我與法
“勿以惡小而為之”,這是三國時劉備告勉自己兒子劉禪的一句話,至今仍光芒永存。是啊,一只小白蟻在船板上咬一個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發展起來,船就會沉沒。因此,我們少年兒童預防犯罪要從預防不良行為的發生做起。
人們常說,家庭是我們的第一課堂,父母是我們的第一任老師。記得班里曾做過一次試驗。老師問:如果有人欺負你,你怎么辦?竟然有半數以上的同學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師接著問:為什么?那些同學便說:“爸爸媽媽告訴我,人在社會上要厲害一些,不能受窩囊氣。”我慶幸,我沒有生活在那樣的家庭里,我慶幸,爸爸媽媽從沒用這樣不正確的思想教育我。
再看看社會上的種種現象吧。有的執法者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貪贓枉法;有的企業家為謀取暴利將法拋于腦后,違法生產經營,大肆造假售假,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為不勞而獲,怨恨報復,把法置之度外,殺人放火、搶劫、橫行霸市等等,雖然,這些違法行為必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但是這些行為卻對社會、對孩子們遺害無窮。試想,假若人人都自以為是,輕視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識而心靈受污染的孩子們又怎能做到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呢?
鄧小平爺爺曾說: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的確,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是祖國的希望,是一個極其復雜而特殊的團體,如果我們不從小培養法律意識,養成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的良好習慣,那么依法治國就將永遠是一句空話!
我們多么希望家庭、社會、和學校為我們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無數事實說明,少年兒童自身的道德品質和法律觀念起著決定作用。
法無處不在,但不要將它變成生活的負擔,而要將它作為生活的準則來規范和約束自己的行為。只有現在認真學法,才能在未來做一個懂法的人;因為只有懂法,才能成為一個守法的公民;只有我們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進而借助法律維護他人的權益,維護國家的利益,維護法律至高無尚的尊嚴!因為,我們知道,未來的社會必然是法制的社會,而法制的社會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創出來,正如大哲學家蘇格拉底所說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將“法”根植于我們的內心,成為一個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時代賦予我們的使命。
努力把! 只有我們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們才無愧于自己,無愧于國家,無愧于這個時代!”
第二篇:我與法
人人都會問法律是什么?我來回答你們:法律是一種既嚴謹,又公平的事物。它能使誤入歧途的人們改過自新,走向光明;它能使做錯事情的人得到應有的懲罰;它更能使社會一步步走向和諧。
有 好多小學生認為,我們是未成年人,就算我們觸犯了法律也無妨,政府不會讓我們坐牢的。如果你曾經也有這樣的想法,那我告訴你,你這樣理解是大錯特錯了,在 18周歲以下的我們是不能犯這5種罪的:殺人、放火、搶劫、投毒、故意傷害造成他人重傷。”不要回答我說,你根本不會做這些,舉個例子說:吸毒。有多少人 因為吸毒成癮而進了戒毒所,失去了親人;有多少人因為吸毒而失去了幸福的家庭…… 不要以為你自己能克服吸毒!但是你看看新聞有多少人能靠自己戒掉了吸毒,不要說毒品離自己很遙遠,說不定它就在你的生活中,只是你還沒有發現……
不 要不相信,我會證明給你看,吸毒對家人、社會都不利。曾經就有一則新聞寫到17歲少女成為販毒團伙主犯,14歲就開始吸毒。新聞是這樣的:小姑娘是黑龍江 人,3年前隨母親到錦州居住,那時她14歲。父母經常吵架,父親也經常打她,后來她看到母親常常偷偷地在家吸著一種東西,到網上一查,她才知道這個東西是 冰毒。“也不知道媽媽什么時候與錦州的安某認識的,就來到錦州居住。 ”小姑娘說,安某是個吸毒和販毒的老手,從此在家里,小姑娘也就絲毫不用防備地吸食著冰毒。警方一個發現了冰毒63克,麻古21粒,大麻5克,
我 們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國的未來,是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黨和政府十分關心和高度重視青少年的成長。我國青少年教育和保護工作取得了很大成 績,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較低的。但近年來由于各種消極因素和不良環境的影響,我國青少年犯罪率日漸突出,給社會、家庭和個人造成了嚴重的危害和 巨大的不幸,也對實現依法治國的戰略目標提出了嚴峻的挑戰。
面對當前部分青少年法律和紀律觀念淡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不強,青少年違法犯罪呈低齡化趨勢的現狀,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已成為當務之急。
總 而言之,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法律是一個國家的根本,國無法則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說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無論是一個單位,還是一個人,都要以法為 重。鄧小平爺爺更是在1986年指出:加強法制重要是進行教育,根本問題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小學、中學都要進行法制教育。因此,我們每位 中、小學生都應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學生。
第三篇:我與法
在我們的身邊有許多關于法律的故事,而且每個人的故事都不一樣,下面我來說一說發生在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吧。
記得那是在一年前的有一天,奶奶接到了一個陌生的電話。電話的那頭是一個男子的聲音,說:“你還記得我是誰嗎?”奶奶感到莫明奇妙的問對方:“你是誰啊?”男子又說:“你再想一想我是誰?”奶奶想來想去恍然大悟,“你是國輝嗎?”“是啊!還好你終于想起來了。”男子又說到。“國輝”是爺爺的外甥,一直居住在香港甚少聯系和回來,接著奶奶跟他聊了起來。
幾天之后,奶奶再次接到國輝打過來的電話說:“舅媽,我現在在深圳的警察局,因為跟幾個朋友過來深圳玩被警察抓了,每人要5千元才能放人,舅媽,可以借我5千元嗎?你將錢打到我朋友的帳上,我回香港就還你?”沒想到奶奶竟毫不猶豫的答應了。
就在奶奶準備去打錢的時候,我想起了老師教我們不要隨便相信那些借錢的電話,于是我就對奶奶說:“奶奶,我覺得電話那個人不是表伯,而是一些想騙錢的人,你明天先不要去打錢,讓我來幫你問一下再說。”“好,奶奶相信你的判斷。”于是我幫奶奶打了表伯的電話,但是電話是空號。
第二天,男子又打電話過來,我趕緊接了電話,我問表伯說:“你知道我奶奶叫什么名字嗎?”男子說:“我當然知道,你叫奶奶接一下電話。”可是無論我怎么追問他,他也說不出奶奶的姓名,我就知道他是個騙子。
同學們,現在有很多人想要騙錢財,你們一定不可以隨便相信任何的借錢信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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