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M2.5、霧霾、水氧化物污染、土壤酸化、重金屬污染、垃圾圍城……這些曾經專業的環境詞匯正越來越被普通人所熟知,并成為當下中國眾多社會沖突的源頭之一。面對日趨突出的環境問題及其帶來的日趨復雜的社會問題,為什么需要環境社會治理?如何建立高效的環境社會治理體系?
“在我國目前的社會、經濟、法律、政治、文化等的大背景下,強調環境保護公眾參與已遠遠不夠,需要強化環境社會治理,充分調動一切社會力量搞好環境保護,并有效化解由環境問題引起的社會矛盾”。2014年11月5至6日,第一屆中國環境社會治理學術研討會上,環境保護部政策研究中心首席專家、環球中國環境專家協會名譽會長王華的觀點得到了與會者的共鳴。本屆研討會由環境保護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和環球中國環境專家協會聯合主辦、南京大學環境學院和世界自然基金會協辦。
據介紹,環境社會治理是環境治理體系中有關社會要素的總和,同環境保護中政府行政管理以及環境經濟政策體系相對應,是環境治理和社會治理的交叉領域,其主要內容是綜合運用社會力量和社會手段來治理環境問題,并積極預防和化解環境問題引起的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環境可持續發展。
環境社會治理體系需改進、待完善
作為新形勢下創新我國社會治理的重要產物――環境社會治理,與十八屆三中全會所強調的“加快形成科學有效的社會治理體制,確保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的目標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某種程度上也是實現該目標的重要手段。
在環境社會治理體系體制制度、方式方法機制平臺和社區、NGO、智庫、媒體等環境社會主體的參與下,我國環境社會治理目前處于多元共治的局面。但也面臨著諸多的挑戰。“認識不到位、法治不完善、社會組織薄弱、缺乏專門機構”是王華對當前我國環境社會治理面臨問題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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