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就“我與作文”這個題目問起作家們來,恐怕絕大部分人都會回答說,他們從小就喜歡學語文,喜歡寫作文。這個志趣蔓延到最后,就發展成為把自己變成一名堅定的職業作家。一個人能夠堅持從事一門職業,其中的因素有很多,但有一點是肯定的,那就是這職業對他來說絕對不是苦役, 也不是光靠毅力在支撐,肯定是首先有個人樂趣、志趣在里邊,使他能夠從中獲得快感,體會到人生自我價值的實現。
記得我小時候上學時,寫作文真的不是苦差事,而實在是一種樂趣。尤其是作文本子交上去,每次被老師當成范文當著全班同學的面朗讀時,那種感覺,別提有多么好了!一邊心怦怦跳,一邊偷偷驕傲,同時也微微臉紅,略微有點不好意思,表現在眾人面前的形象,就是把頭低下去,假裝滿不在乎沒有注意在聽的樣子。
小時候我性格比較內向、害羞,平時不太愛說話,這就抑制了語言中樞的發達,同時,也促成了另一種性情的形成,那就是沉湎于內心,對事物敏感、多思,喜歡一個人看書和寫作。尤其是對寫作文十分熱愛。因為寫作文之于我,已經不單單是“寫”,而是“說”,是我一個人用筆來跟自己說話,一個人通過筆跟大家、跟所有人的傾訴和表達。對一個善寫而懼說的孩子來說,在紙上“說”出來的東西,比用嘴巴表達出來的更豐富,更形象,更具體。因為在這個說話過程中,會有一個自由的思考時間,沒有人打攪,想說什么,都由著自己來,寫完以后還允許改動。沒有什么比這更好的了!訴諸于書面的表達,多么完美、和諧、熠熠生輝、具有華彩啊!這種沉迷,一方面促使我去讀更多無用的閑書,開闊了眼界,比別人更早地了解到人和世界的多樣性和復雜性,同時,也有不好的一點,就是助長了我那時候執拗的想法:惟有紙上、書上寫出來的人生才是豐富多彩的,而現實的人生則是單調乏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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