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幼兒管教嚴厲是對的,但也不能不教而誅!
2. 任何一個管理者都切勿不教而誅。
3. 教育孩子切不可不教而誅。
4. 這么不教而誅的管制顯然無益于社會的進化,更惶論所謂的公民社會的建立。
5. 這就違背了罪刑法定主義,無異于法外用刑,不教而誅。
6. 瀏覽即違法,實則不教而誅,值得商榷。
7. 大人限他們三個月叫他們戒煙,寬之以期限,動之以厲害,不忍不教而誅。
8. 預先出告示,到期進行整風,不是“不教而誅”,這是一種小民主的方法。
9. 很多家長對孩子不教而誅,這是一種魯莽愚蠢的行為,這樣的教育方式永遠也教不好孩子。
10. 即便對畜生,不教而誅也是非理的,更何況是孩子了。
11. 不教而誅決非我們的政策,治病救人才是我們的方針。
12. 從嚴執紀不是搞懲辦主義,也不是不教而誅。
13. 對孩子的教育,切不可不教而誅。
14. 不教而誅的行為是愚昧無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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