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不知從什么時候開始,京劇被歸為“高雅藝術”;由此類推,越劇、滬劇、錫劇、黃梅戲等等勢必亦將歸于“高雅”。不久以前,還見到有的報道把蘇州評彈歸為“高雅藝術”;那么,如評書、大鼓等各種地方曲藝也就都將歸入“高雅”之列了。
②然而,從中國戲曲發展的實際來看,這些藝術之所以曾經大為興盛,并非因為今人所謂的“高雅”,而恰恰是因為它們通俗。唯通俗才能贏得廣大觀眾,具有強大的生命力。楊小樓在天津演了一出《金錢豹》,街頭巷尾的頑童便紛紛學喊“閃開了”。戲曲藝術是通俗的,然而卻雅俗共賞。所以蘇州評彈雖為地道的通俗藝術,但卻不乏高人雅士成為“書迷”。
③“高雅——通俗”的分類之所以概括不確、不大說得通,主要因為在邏輯上這個分類并未依據同一個標準,因而其外延有可能多所重合,并且使分類不周延。比如說把一群馬分為公馬與母馬,這是可以的,因為這是根據同一個標準(性別)來分的;倘若分為公馬與白馬,這就不可以,因為公馬同時可以是白馬,又無法包含母馬中的非白馬。就文學藝術的品種而言,高雅的創作可以表現為通俗,通俗的創作可以包蘊著高雅,因而往往外延重合。再者,那些既不高雅、也不通俗的作品在分類中卻沒有著落。與高雅對立的概念不是今人所謂的“通俗”,而是低俗、庸俗與惡俗。不能因為“通俗”一詞“不幸”帶了一個“俗”字,便認為它就一定不高雅了。
④看看許多文章所作的“高雅”與“通俗”之分,大致是出于直觀,其間隱隱約約含有一種想法,即凡是現在不大興旺、欣賞者不多、反應冷落的便是“高雅藝術”;反之,欣賞者眾多、反響熱烈的便是“通俗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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