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學習的各個方面都涉及到聽覺的作用,審美主體對于音樂的各種聽覺感受能力(節奏感、音高感、旋律感、和聲感、結構感、形象感等等)是審美能力的基礎。聽得多了,就自然會有一些音高的感覺,有了先入為主的音高再唱簡譜(甚至可以不唱譜),學生更容易掌握音準的概念.重“聽”的教學,強化“聽”的功能。在學習《那達慕之歌》這一課時,我給了學生充分聆聽音樂的時間。

在課的一開始,通過播放那達慕大會的熱鬧場景,激發了學生的學習興趣,為整堂課的愉快教學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在音樂課的基本技能教學中,理性的枯燥的節奏訓練,以及單一詢問情緒的方法早已經過時,不可能使學生產生審美體驗,學生厭煩這種學習是必然的,我在解決如何把握歌曲《那達慕之歌》段落與段落之間的節奏和情緒時,利用“那達慕”這個盛會中的比賽項目及比賽情景為切入點,利用學生好奇好動的心理,不斷啟發,大膽嘗試,讓學生通過“賽馬”“摔跤”“萬人齊聲歡呼”的場面和動作來感覺、有節奏朗讀歌詞,去理解、體會情緒,并從中發現美感與樂趣,這是音樂教學中十分美好的階段,學生興趣盎然,課堂氣氛一點點活躍起來。
在本首歌曲的拓展活動中,“設計不同力度演唱歌曲的結束句,感受力度的變化給歌曲帶來不同的藝術效果”處,我鼓勵學生起來大膽嘗試。同時利用打擊樂器,為歌曲伴奏,學生的興趣很濃。使學生能用音樂的形式,表達自己個人的情感,在音樂實踐活動中,使學生再次親身感受那達慕大會的熱烈場面,享受學的愉悅,受到情感的陶冶。
不足之處,在歌曲處理方面應該以學生為主體,多多引導啟發學生去發現處理,使學生充分感受到處理歌曲的樂趣。另外,努力給孩子們多設計一些游戲活動,多多發現他們的優點和長處,并及時給與鼓勵和肯定,讓孩子們在學中樂,樂中學!充分體現音樂課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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