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在張小嫻的散文里,講述了她的愛情觀。在她的愛情世界里,沒有夢卻有離別,沒有恨卻有淚水。一段愛情的結束,就像一場舞臺劇突然關燈落幕,令人惆悵。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不是生與死,而是你不知道我愛你。
1. 門前一盞暖的燈
朋友的家,門前有一盞燈,她住在大廈里,一梯兩伙,走廊照明充足,根本不需要安裝一盞燈。她說:“門前亮著一盞燈,回家時,覺得好象有人在等你,很溫暖。人在屋里,也因為門前有一盞燈,覺得很有安全感。”
獨居的她,不靠堅固的門鎖提供安全感,卻相信門前一盞燈。一盞燈,畢竟比一把門鎖浪漫和感性。她一度費煞思量,門前那盞燈,應該是當她在屋里時把它亮著,讓人知道屋里有人,還是應該當她不在家時把它亮著,騙人屋里有人呢?
我覺得有點象夜更的士,空車時,車頂的燈亮著,有客時,把車頂的燈關掉。若離家前,把燈亮著,豈不是告訴賊人這里沒有人?若離家前把燈關掉,深夜里,一個人,回到大廈,走出電梯,從皮包里掏出鑰匙,驀地抬起頭,才發現門前沒有燈,會不會很孤單?
當一個女人,深夜,喝了酒,失意地回到屋前,連一盞燈都沒有為她亮著,她要在黑暗中找出鑰匙,會不會太凄涼?一盞暖的燈,還是應該永遠亮著,用來騙人,也用來騙自己,用來等人,也用來等自己。
2. 一個錢幣的兩面
大病初愈,死里逃生的朋友,頓悟了人生,他說:“快樂和痛苦就像一個錢幣的兩面,你有權擲出一個錢幣,卻無能力決定擲出來的那一面,是痛苦還是快樂,如果能夠減少身邊的人的痛苦,自己也許會比較快樂。”
這個道理,誰不了解?除了那些混世魔王之外,沒有人會刻意增加別人的痛苦。要令別人痛苦,自己也要付出,首先要千方百計令他痛苦,挖空心思,要他萬劫不復,若用同等的精力令自己快樂,已不知多么快樂。
有時候,并不是你想令別人痛苦,而是為了自己不痛苦,你無法不令他痛苦。所有的分手,都是把自己的快樂建筑在別人的痛苦上。我曾經想令你快樂,無奈最后卻令你痛苦,并非我所愿。兩個人一起是為了快樂,分手是為了減輕痛苦,你無法再令我快樂,我也唯有離開,我離開的時候,也很痛苦,只是,你肯定比我痛苦,因為首先說再見,首先追求快樂的是我。
一個錢幣最美麗的狀態,不是靜止,而是當它象陀螺一樣轉動的時候,沒人知道,即將轉出來的那一面,是快樂或痛苦,是愛還是恨。快樂和痛苦,愛和恨,總是不停糾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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