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有一幅《校書圖》,畫一個學者一手持紙卷,一手拿著個小物件——看不清楚是簪子還是文具——在搔頭發,仿佛躊躇不決。下首有個撞兒托盤送茶來。背景是《包公案》、《施公案》插圖中例有的,坐堂的官員背后的兩折大屏風,上有朝服下緣的海濤圖案。看上去他環境優裕。他校的書也許我們也不怎么想看。但是有點出人意表地,他赤著腳,地下兩只鞋一正一反,顯然是兩腳互相搓抹著褪下來的,立刻使我想起南臺灣兩個老人脫了鞋坐在矮石墻上拉弦琴的照片,不禁悠然微笑。作為圖畫,這張畫沒有什么特色,脫鞋這小動作的意趣是文藝性的,極簡單扼要地顯示文藝的功用之一:讓我們能接近否則無法接近的人。
在文字的溝通上,小說是兩點之間最短的距離。就連最親切的身邊散文,是對熟朋友的態度,也總還要保持一點距離。只有小說可以不尊重隱私權。但是并不是窺視別人,而是暫時或多或少的認同,像演員沉浸在一個角色里,也成為自身的一次經驗。
寫反面人物,是否不應當進入內心,只能站在外面罵,或加以丑化?時至今日,現代世界名著大家都相當熟悉,對我們自己的傳統小說的精深也有新的認識,正在要求成熟的作品,要求深度的時候,提出這樣的問題該是多余的。但是,似乎還是有在此一提的必要。
對敵人也需要知己知彼。不過細彼是否不能知道得太多 ?因為了解是原怨的初步 ?如果了解導向原有,了解這種人也更可能導向鄙夷。缺乏了解,才會把罪惡神化,成為與上帝抗衡的魔鬼,神秘偉大的“黑暗世界的王子”。至今在西方“撤旦教派”、“黑彌撒”還有它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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