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別康橋》是徐志摩的代表作,也是中國現代詩歌史上的名作,意境優美,音韻悠揚,堪稱經典。常見的意象與意義清淺的詞句,似乎毫無費解之處。但是,仔細推敲,根據“知人論世”的批評原則,將這首詩放到歷史背景中加以解讀,將會意識到一直被我們忽略的隱含的意義。 首先,詩中所描繪的景物、境界,如“河畔的金柳”之類,提醒我們這是春天的景物。
然而這首詩寫于11月6日,是徐志摩從英國回國船到“中國海上”時候,按當時輪船的航期,可以推定這首詩至少寫于他離開康橋的兩個月之后。因此,徐志摩“再別康橋”的季節當是秋季。也就是說,當時康橋的柳樹,早已枝枯葉黃,不可能是春天的那種“金柳”,是“夕陽中的新娘”。詩中還有“夏蟲也為我沉默”一句,顯然,當時也不可能有什么“夏蟲”。這樣看來,徐志摩這首詩中的康橋,是春夏之交的康橋,而不是他重回時那個季節的康橋。當然,詩人有理由虛構。但問題是,徐志摩為什么不寫眼前的康橋,不寫他所告別時的康橋?這是詩人的“狡獪”,還是別有隱情? 其次,徐志摩這首詩寫于1928年。我們知道,這是他和陸小曼結婚(1926)的兩年之后,徐、陸的婚姻來之不易且不說,徐志摩對這個婚姻期望太高也是異乎尋常的——他以為他和陸小曼將是一對“神仙伴侶”。然而,人事難料,世事多乖,婚后的感情生活越來越不如意,正像人們所知道的那樣,原因出在陸小曼日益頹廢,不僅沉湎大上海“十里洋場”的紙醉金迷的生活,而且染上了徐志摩不能原諒和容忍的“阿芙蓉癖”。愛情神話幻滅的徐志摩,一氣之下,遠游國外,從美洲到歐洲,到倫敦,有此1928年6月至12月的海外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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