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伊索寓言》有感600字
讀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都積累了屬于自己的讀書感悟,需要寫一篇讀后感好好地作記錄了。現在你是否對讀后感一籌莫展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讀《伊索寓言》有感600字,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讀《伊索寓言》有感600字1
《伊索寓言》,世界上最古老,最偉大的寓言集,每一個故事都飽含人生的哲理,言簡意賅,趣味橫生,有趣的同時也值得我們深思,生活中是否也會這樣?
讀了這本書,我也是受益匪淺,家喻戶曉的《狼來了》,告訴我們要誠實,《農夫與蛇》告訴我們做好事也要看對象,《龜兔賽跑》告訴我們要謙虛……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狐貍和烏鴉》,故事中的烏鴉被狐貍夸的天花亂墜,結果失去了它已經到手的一塊肉,烏鴉的形象令人忍俊不禁,但是烏鴉為什么會被騙呢?
“人貴有自知之明”,狐貍正是利用了烏鴉沒有自知之明的特點,得到了肉,當烏鴉放聲歌唱時,它已經被夸得飄飄然,壓根沒有意識到肉會掉,才造成這樣的后果。我讀完這個故事時,又想到了另外一個故事:學生出去春游,老師問學生“你做了什么準備?”學生答“100頂高帽子”,老師聽后,大怒,呵斥學生。學生夸口道“老師真是剛正不阿,是一個稱職的好老師……”老師教育了一通,便讓學生走了,學生離開后,說“高帽子還剩99頂”。
這兩個故事有異曲同工之妙,故事中的老師也沒有意識到學生在給他戴高帽子,他覺得自己是一個稱職的老師,學生只是實話實說而已。
我們應該正確認識自己,知道自己的不足,努力改正,不要像烏鴉一樣被騙,陌生人的話并不是完全可信的,知道哪些話是對的,哪些是錯的,做事情前,要認真考慮,謹防受騙。
小故事,大道理,《伊索寓言》,使我懂得了許多道理。“書讀百遍,其義自見”,爭取博覽群書,學習更上一層樓!
讀《伊索寓言》有感600字2
我今天讀了伊索寓言,感觸很大,雖很幼稚,但也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看《兩個口袋》的故事講普羅米修斯創造了人,又在他們每人脖子上掛了兩只口袋,一只裝別人的缺點,另一只裝自己的。他把那只裝別人缺點的口袋掛在胸前,另一只則掛在背后。因此人們總是能夠很快地看見別人的缺點,而自己的卻總看不見。,我明白了人要看一看自己的短處,然后把它改正,看別人要看別人的長處,看別人短處是,要反省一下自己有沒有這個毛病,如果只看別人短處,不看別人的長處,或只看自己的長處,不看自己的短處,就會退步。我小時候就有這么一個例子,我小時候上4年級時,有一次考試很差,我發現有很多與我實力相當人都沒考好,便暗自想,反正有和我實力相當比我考得還差呢。后來就這么想,越想,成績越差,從前3名退步到了13、14名,我才醒悟過來,原來我眼里看到的都是別人的差成績,沒看別人的好成績,只看別人的缺點,不看別人的優點,才會考這么差,從此以后,我就向第一名的人看齊、學習,成績果真提高得很快。
《烏龜和老鷹》講通過一只烏龜非要讓老鷹教它學飛翔,結果從高空中落下來從而摔死的經過,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有天賦,或有這這方面的能力,才能把這件事干好,沒有這方的能力而去干這件事的人,往往會不僅做不成這件事,還要損失很大。我就有這么個例子。我小的時候,媽媽教我學鋼琴,我人很不安靜,十分活潑,還坐不住,學一會兒鋼琴就要休息一下,鋼琴老師說我沒這彈鋼琴的天賦,我不聽,堅持學,結果浪費了三年的時間,卻沒學會什么東西。
這就是我讀伊索寓言的感想、體會。
讀《伊索寓言》有感600字3
今天我讀了一本十分好看的書,書名是《伊索寓言》。
我覺得這本書滋潤著我國一代又一代少年兒童的成長啟迪他們的心智。培養他們熱愛生活、熱愛勞動、機智勇敢、樂觀向上的精神。其中我最喜歡的是《猴子大王》這個故事。
這個故事大意是:百獸獅子死了,大森林里群龍無首,小動物們又驚又慌,聚到一起議論開了。小白兔首先提議:“大象伯伯了,選象大伯為我們的大王吧!”猴子跳出來反對說:“不,不,那可不行,你沒看見他又笨又重嗎!”小松鼠叫到:“那選犀牛吧,他力氣大,樣子最威猛了!”猴子又反對了,說:“不行,不行,他的雙眼可模糊了,看不清東西,怎能當王保護我們呢?”猴子得意地扯開嗓子說:“我不可以當嗎?”大家互相看著,沒有更好的人選,只好同意讓猴子當大王。狐貍是最不服猴子的,他對猴子說:“我發現了一個神秘的地方。”“快帶我去!”猴子到了那里,有許多桃子,便摘了一個桃子吃。突然,“吧嗒”一聲,落下了一道柵欄,這是獵人設下的機關,猴子落入了陷阱。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自以為是救世主,傲人自大,高高在上,脫離大眾,貪圖享樂的人,最終沒有好下場。
讀《伊索寓言》有感600字4
讀完(伊索寓言)這本書,我發現這本書里的每一個小故事里面都蘊含著一個做人的大道理。最讓我印象深刻難忘的是(比爾和羅伊)這個小故事。
這個小故事講述的是:在 一座城里有倆個年輕人,一個叫比爾,一個叫羅伊,倆人整天游手好閑,不務正業,專門以坑蒙拐騙為生。城里的人都看不起他們,最后在城里實在混不下去的倆人就想著換一個城。就這樣他們來到了眾神之門的城里,在這座熱鬧非凡,各種商人云集,店鋪林立的城里,比爾和羅伊不想著找工作養活自己,只想著做他倆的老本行,在屠夫那里偷了一塊肉后被屠夫發現卻不肯承認最終逃不過神的懲罰.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做人一定要誠實向善,坑蒙拐騙是不會有好結果的。
可是我曾經也欺騙過媽媽.記得有一次我偷偷的拿了零花錢買了一支金黃色的筆,我買這支筆不是為了寫字,我是覺得好玩,過了幾天媽媽奇怪地問我:“朱成博,你盒子里的零花錢怎么少了一些,你是不是又亂買什么東西了”?
“哦!沒有亂買呀,我給了弟弟40塊錢”,我斜著眼偷偷地打量著媽媽。
“這樣呀!可你弟弟的零花錢也沒多出來呀!”媽媽皺著眉頭說。
“弟弟他可能沒放在零花錢盒子里,藏到別的地方去了吧”我小心翼翼地說。
因為弟弟不在家,而且弟弟經常會把自己的東西藏起來不告訴我們,最后這件事就不了了之。因為這支筆是我偷偷買的,所以我玩時總是小心翼翼地怕被媽媽發現,可好景不長,沒過幾天,我藏在書包里的筆就不見了,也不知掉到哪里去了。現在的我好后悔呀!
如果我當時和媽媽坦白的話就不用這樣遮遮掩掩的到最后失去它了.
所以,做人一定要誠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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