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 舍魚而熊掌者也。
魚,是我所喜愛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愛的,兩者不能同時得到,放棄魚而選熊掌。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卟豢傻眉妫嵘×x者也。
生命是我所喜愛的,道義也是我所喜愛的, 兩者不能同時得到,舍棄生命而選取道義。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茍得也; 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所喜愛的還有超過生命的東西,所以我不茍且偷生?!∷劳鍪俏宜鶇拹旱?,但我所厭惡的還有超過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災禍我不躲避。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假如人們所喜愛的東西沒有超過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樣不可以用呢?
如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
假如人們所厭惡的事情沒有超過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夠用來躲逃避災禍的手段哪一種不可以用呢?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
采用某種手段就能活命,卻有人不肯采用。采用某種手段就能避禍,卻有人不肯采用。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有甚于死者。
由此(可見人們)所喜愛的有超過生命的(那就是義),所厭惡的有勝過死亡的(那就是不義)。
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不僅賢人有這種本性,人人都有,只不過賢人能夠不喪失罷了。
一簞食,一豆羮,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呼爾而與之, 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一碗飯,一碗湯,得到它就能活下去,不得就要死亡。如果沒有禮貌的吆喝給他,過路的饑民也不會接受;用腳踢著給別人吃,乞丐也因輕視而不肯接受。
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
(有的人)見了優厚的俸祿卻不問它是否符合禮義就接受,這高位俸祿對我有什么益處呢?
為宮室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為了住宅的華美,妻妾的侍奉,我所認識的窮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嗎?
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
從前為了道義寧愿死也不接受,現在為了住宅的華美卻接受;
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
從前為了道義寧愿身也不接受,現在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卻接受;
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
從前為了道義寧愿死也不接受,現在為了讓我所認識的窮苦的人感激我卻接受了它。
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這種行為難道不可以停止嗎?(如果不改變這種做法,仍然去追求優厚的俸祿)這就叫做喪失了人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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