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中還有一類單純發表議論的較長的篇章,雖然沒有標題,但它是圍繞著一種中心的問題作較詳論述的,實際上已經接近比較完整的議論文。如《告子上》的《魚,我所欲也》章,就是著名的代表。
魚是我所喜愛的,熊掌也是我所喜愛的,兩種東西不能都得到時,那么就舍掉魚而取熊掌。
生命是我所喜愛的,但我知道有比生命更為我所喜愛的,所以我不干茍且偷生的事情;死是我所厭惡的,但我知道有比死更為我所厭惡的,所以有的禍患我就是不躲避的。
假如沒有比生命更為人所喜愛的,那么凡是可以求得生存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采用呢?假如沒有比死更為人所厭惡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禍患的事情,有什么不可以干呢?但事實上并不是這樣的。照這樣的手段可以求生,但有的人卻不做;照這樣的手段可以避患,但有的人卻不干。所以,有比生更為人所喜愛的,有比死更為人厭惡的。不光是賢者才能做到這一點,實際上人人都能做到,只是賢人不把內心的“義”喪失掉罷了。
人之餓者,得此一器的食物便可以生,不得則死;但以侮辱態度予之,一般人都會寧死不受。
高官俸祿如果不分辨禮儀是非而接受它,那高官厚祿對我有什么好處呢?為了華麗的宮室,妻妾的侍伺奉,和平時所認識的窮人恭維我嗎?從前為了堅持正義的原則寧死而不接受,今天為了華麗的宮室而接受了,改變了原來的堅守;從前為了堅持正義的原則寧死而不接受,今天為了妻妾的伺奉而接受了,改變了原來的堅守;從前為了堅持正義的原則寧死而不接受,今天為了平時所認識的窮人的恭維而接受,改變了原來的堅守;這樣的行為還是罷休了吧!如果這樣做了,就是喪失了人本身善良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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