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語:《魚我所欲也》論述了孟子的一個重要主張:義重于生,當義和生不能兩全時應該舍生取義。
孟子《魚我所欲也》注譯賞析
魚,我所欲也(2),熊掌(3),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4),舍魚而取熊掌者也(5)。生,亦我所欲也(6),義(7),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8)。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9),故不為茍得也(10);死亦我所惡(11),所惡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12)。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13),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14)?使人之所惡莫甚于死者(15),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16)?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17),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18),所惡有甚于死者(19)。非獨賢者有是心也(20),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21)。
一簞食(22),一豆羹(23),得之則生,弗(24)得則死。呼爾而與之(25),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26),乞人不屑也(27)。萬鐘則不辨禮義而受之(28),萬鐘于我何加焉(29)!為宮室之美(30),妻妾之奉(31),所識窮乏者得我歟(32)?鄉為身死而不受(33),今為宮室之美為(34)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35)?此之謂失其本心(36)。
[作者簡介]
孟子(約前372~前289),戰國時期偉大的思想家,儒家的主要代表之一。名軻,鄒(今山東鄒縣)人。約生于周烈王四年,約卒于周赧王二十六年。相傳孟子是魯國貴族孟孫氏的后裔,幼年喪父,家庭貧困,曾受業于子思的學生。學成以后,以士的身份游說諸侯,企圖推行自己的政治主張,到過梁(魏)國、齊國、宋國、滕國、魯國。當時幾個大國都致力于富國強兵,爭取通過暴力的手段實現統一。孟子的仁政學說被認為是“迂遠而闊于事情”,沒有得到實行的機會。最后退居講學,和他的學生一起,“序《詩》、《書》,述仲尼之意,作《孟子》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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