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魚我所欲也》文章是怎樣展開論述的?(本文的論證思路) 文中先以魚和熊掌設喻,得出“生”與“義”不可得兼則“舍生取義”這一中心論點。
魚我所欲也論證方法
《魚我所欲也》選自《孟子》。孟子是一位雄辯的思想家,他關于“舍生取義”的思想,就出自于該文。如何能夠更好地理解這一思想觀點,就需要從他的論證入手。該文有哪些論證方法呢?
比喻論證以開篇。拿生活中的現象“魚和熊掌不能兼得”,引出對生與義的探討,并自然引出本文的題旨:舍生取義。
對比論證隨其后。對于生和義的話題,就有兩種看法:義重于生、不義重于死。前者是正面論證,后者為反面論證。通過對比指出,舍生取義是人的本性,但只有賢德的人才能夠使得它不至于喪失。
事實論證為壓軸。前面的都是理論論證,最后一段則是事實論證。兩個事實論證,第一個來自于典籍,即《禮記》。《禮記·檀弓》的故事,經過孟子的發揮,就成為他一個有力的事實論據。不食嗟來之食,就是“舍生取義”這種思想在現實具體生活中的表現。與此相反的事實是:有的人為了各種現實的利益(比如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之)而違背了道義。
字詞注釋
(1)亦:也。
(2)欲:喜愛。
(3)得兼:兩種東西都得到。
(4)舍:舍棄。
(5)取:選取。
(6)甚:勝于。
(7)于:比。
(8)故:所以,因此。
(9)茍得:茍且取得,這里是“茍且偷生”的意思。
(10)惡:厭惡。
(11)患:禍患,災難。
(12)辟:通“避”,躲避。
(13)如使:假如,假使。
(14)之:用于主謂之間,取消句子的獨立性,無實意,不譯。
(15)莫:沒有。
(16)則:那么。
(17)凡:凡是,一切。
(18)得生:保全生命。
(19)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用,采用。
(20)為:做。
(21)而:但是。
(22)是故:這是因為。
(23)非獨:不只,不僅 非:不 獨:僅。
(24)賢者:有才德,有賢能的人。
(25)是:此,這樣。
(26)心:思想
(27)勿喪:不喪失。喪:喪失。
(28)簞:古代盛食物的圓竹器。
(29)豆:古代一種木制的盛食物的器具。
(30)則:就。
(31)弗:不。
(32)得:得到。
(33)呼爾:呼喝(輕蔑地,對人不尊重)。
(34)呼爾而與之:呼喝著給他(吃喝)。爾,語氣助詞。《禮記·檀弓》記載,有一年齊國出現了嚴重的饑荒。黔敖在路邊施粥,有個饑餓的人用衣袖蒙著臉走來。黔敖吆喝著讓他吃粥。他說:“我正因為不吃被輕蔑所給予得來的食物,才落得這個地步!
(35)行道之人:(饑餓的)過路的行人。
(36)蹴:用腳踢。
(37)而:表修飾。
(38)不屑:因輕視而不肯接受。
(39)萬鐘:這里指高位厚祿。鐘,古代的一種量器,六斛四斗為一鐘。
(40)何加:有什么益處。何 介詞結構,后置。
(41)宮室:住宅。
(42)奉:侍奉。
(43)窮乏者:窮人。
(44)得我:感激我。得:通“德”,感激。
(45)與:通“歟”,語氣助詞。
(46)鄉,通“向”,原先,從前
(47)鄉:通“向”,從前。
(48)已:停止。
(49)本心:指本性,天性,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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