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魚我所欲也》論述了孟子的一個重要主張:義重于生,當義和生不能兩全時應該舍生取義.\x0d“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魚我所欲也》復習提綱
一、基礎部分。
1.原文及翻譯。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
魚,是我所想要的東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東西。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我寧愿舍棄魚而選取熊掌。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生命是我追求的;大義也是我追求的。這兩種東西不能同時得到,我寧愿舍棄生命而選取大義。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為(wéi)茍(gǒu)得也;
生命是我所追求的,但我追求的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干茍且偷生的事情。 死亦我所惡(wù),所惡(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
死亡是我所厭惡的,但我厭惡的還有比死亡更可怕的,所以有些災禍我不躲避。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假使人們所追求的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種不可用呢?
使人之所惡(wù)莫甚于死者,則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為(wéi)也?
假使人們所厭惡的沒有比死亡更可怕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災禍的手段哪一種不可用呢?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bì)患而有不為(wéi)也。
按照這種辦法就可以求得生存但卻有人不采用它,按照這種辦法就可以躲避災禍但卻有人不采納它。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惡(wù)有甚于死者。
因此,(人們)所追求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可怕的。
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不僅僅賢能的人有這種思想,每個人都有,只不過賢能的人不丟掉它罷了。
一簞(dān)食(shi),一豆羮(gēng),得之則生,弗(fú)得則死。
一盤食物,一碗湯,得到它就可以生存,得不到它就會餓死。
呼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
沒有禮貌地吆喝著給他,饑餓的過路人也不會接受;
蹴(cù)爾而與之,乞人不屑(xiè)也。
用腳踢過去給他,乞丐也因輕視而不肯接受。
萬鐘則不辯禮義而受之,萬鐘于我何加焉!
像萬鐘這種高位厚祿就不辨別是否合乎禮義就接受了,高位厚祿對于我又有什么益處呢?
為(wèi)宮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識窮乏者得(dé)我與(yú)?
是為了住宅的華麗,妻妾的侍奉,所認識的貧窮的人感激我嗎?
鄉(xià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wèi)宮室之美為(wéi)之;
從前(為了“禮義”)寧愿死也不接受(施舍),如今卻為了住宅的華麗而接受了它; 鄉(xià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qiè)之奉為(wéi)之;
從前(為了“禮義”)寧愿死也不接受(施舍),如今卻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它; 鄉(xiàng)為身死而不受,今為(wèi)所識窮乏者得(dé)我而為(wéi)之;
從前(為了“禮義”)寧愿死也不接受(施舍),如今卻為了所認識的貧窮的人感激我而接受了它。
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謂失其本心。
這種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嗎?這種做法就叫做喪失了他的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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