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秋雨《還債》原文】
祖父臨終前兩眼直直地看著祖母,牽一牽嘴角露出笑意,囁嚅道:“本來想叫孩子們多讀點書,出一個讀書人。我這么走,不說讀書,連養活也難……”
祖母擦了一下眼淚,按著祖父的手說:“會養活,會讀書。”
祖父輕輕地搖了搖頭,又囁嚅道:“天天都在防災難,沒想到,災難出在我身上……”
沒說完,他頭一歪,走了。
周圍的人都在猜測,帶著七個孩子的祖母會做什么。
出乎大家意料,祖母做的第一件事是賣房還債。
祖父在最后的日子里已經向祖母一一交代過家里的賬務,自己欠了哪些人的債,哪些人欠了自己的債。祖母一筆一筆記住了。按照當時闖蕩者的習慣,這些債,大多是心債,沒有憑據。
那天晚上祖母把家里的女傭陳媽叫到房間,感謝她多年的照顧,說明今后無法再把她留在家里,然后,就細細地打聽窮人的生活方式。陳媽早就看清這個家庭的困境,卻沒有想到祖母會作出賣房還債的決定。
“這房子賣了,不能全還債。選一選,非還不可的還了,有些債可以拖一拖。孩子那么多,又那么小……”陳媽像貼心老姐妹似的與祖母商量。
“這沒法選。”祖母說,“還兩筆,拖兩筆,等于一筆也沒有還。”
陳媽嘆了一口氣,說:“老爺前些年借給別人的錢也要去催一催。那些人也太沒有良心了,明明知道這一家子已經到了這個地步,這么多天來也不來還!”
“有兩個到靈堂來了。”祖母說。
“那就去找!”陳媽忿忿地說:“領著最小的兩個,志杏和志士,上門去要,我也陪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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