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看著他那自戀的表情,無奈的搖頭!否則,你怎么對得起‘少先隊員’這樣。余秋雨餓著肚子飽讀書的故事而我卻被狗“吻”了一小口。十六屆亞運會走來了?地板被擦的雪亮雪亮,光照上去,還能發光呢。
余秋雨的童年是在余姚縣橋頭鎮(今屬慈溪市)度過的,鄉村的生活簡單、清貧而又快樂。從上海來的母親幾乎是村里唯一的文化人,在村子里開辦了一個免費的識字班。兒時的余秋雨跟在母親身邊玩,竟然也認識了不少字。
4歲那年,余秋雨背上書包走進了鄉村的小學。小學有一個圖書館,有幾十本童話和民間故事,十分誘人。但幾十本書怎么能滿足得了幾百名學生呢?老師想出了一個辦法,寫100個毛筆小楷字才可借得一本書。余秋雨的毛筆字,就是在那時打下的根基。他在回憶那段日子時,曾說:“我正是用晨昏的筆墨,換取了享受《安徒生童話》《格林童話》《伊索寓言》的權利。直到今天,我讀任何一本書都非常恭敬,那是從小養成的習慣。”
在余秋雨11歲的時候,為了能讓他有更好的前途,他們全家借住到上海市區。余秋雨在上海報考了中學。
中學的圖書館不小,但每天借書都要排長隊,而且想借的書十次有九次都被借出去了。后來,余秋雨到處打聽,終于知道有一個叫“上海青年宮圖書館”的地方借書比較方便,就立即去申辦了一張借書證。青年宮在江西中路200號,快到外灘了。當時正值困難時期,人們每天都吃不飽。余秋雨在晚飯后要步行一個多小時才能到達青年宮,走到一半就餓了。當他走到圖書館時,離人家關門已經不到一個小時了。從青年宮圖書館把書借出來也不容易,所以余秋雨只能在那里看。不到一個小時的時間,等找到書,就只剩下半個多小時了,能讀幾頁?但是,就為了這幾頁,一個十三四歲的男孩子,每天忍著饑餓走一個多小時,看完再走一個多小時回家。這種如饑似渴的閱讀精神怎能不讓人為之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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