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我們這一生究竟要講多少句話。如果有一種工具可以統計,像步行鍛煉的人所帶的計步器那樣,我相信其結果必定是天文數字,其長可以繞地球幾周,其密可以下大雨幾場。具體情形當然因人而異。有人說話如參禪,能少說就少說,最好是不說,一切盡在不言中;有人說話如蟬鳴,并不一定要表達什么,只是無意識地做口腔運動而已。說話,有時只是鼓唇搖舌,有時是為了表情達意,有時,卻也是一種藝術。許多人說話只是為避免冷場,并不是要表達什么思想,因為他們的思想本就不多。至于說話而成藝術,一語而妙天下,那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要記入《世說新語》或《約翰生傳》才行。哲人桑塔亞那就說:“雄辯滔滔是民主的術,清談娓娓的藝術卻屬于貴族。”他所指的“貴”不是階級,而是趣味。
最常見的該是兩個人的對話,其間的差別當然是大極了。對象若是法官、醫師、警察、主考官之類,對話不但緊張,有時恐怕還頗危險,樂趣當然是談不上的。朋友之間無所用心的閑談,如果兩人的識見相當,而又彼此欣賞,那真是最快意的事了;如果雙方的識見懸殊,那就好像下棋讓子,玩得總是不暢。要緊的是雙方的境界能夠交接,倒不一定兩人都要有口才,因為口才宜于應敵,卻不宜用來待友。甚至也不必都健談,而最宜一個健談,一個善聽。談話的可貴之處在于共鳴,更在于默契。真正的知己,就算是默默相對,無聲也勝似有聲:這種情形當然也可以包括夫妻和情人。
這世間如果盡是健談的人,就太可怕了。每一個健談的人都需要一個善聽的朋友,沒有靈耳,巧舌拿來做什么呢?英國散文家海斯立德說:“交談之道不但在會說,也在會聽。”在公平的原則下,一個人要說得盡興,必須有另一個人聽得入神。如果說話是權利,聽話就是義務,而義務應該輪流承擔。同時,仔細聽人說話,輪到自己說時,才能充分切題。我有一些朋友,迄今未養成善聽人言的美德,所以跟人交談,往往像在自言自語。是音樂家,一定得能聽音辨聲,先能收,才能發。仔細聽人說話是表示尊重與關心。善言,能贏得聽眾;善聽,才能贏得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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