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買賣糾紛起訴狀范本
二手房買賣糾紛起訴狀怎么寫?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二手房買賣糾紛起訴狀范本,供大家閱讀參考。
二手房買賣糾紛起訴狀范本1
原告:姚XX,男,漢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上海市XX區XX路XX號XX幢XX室。
原告:湯XX,女,漢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上海市XX區XX路XX號XX幢XX室。
二原告聯系地址:上海市寧XX路XX號XX大廈XXXX室。
郵編:XXXX聯系電話:XXXX
被告:余XX,女,中國香港居民,19XX年XX月X日出生,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號:XXXXXX。
被告:余XX,男,中國香港居民,19XX年X月X日出生,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號:XXXXX。
二被告聯系地址:上海市XX路XX弄XX號XX室。
郵編:XXXX 聯系電話:XXXX
訴訟請求:
1、判令二被告因逾期交房支付原告違約金人民幣35,680元整;
2、訴訟費由二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xxx9 年12月5日,原、被告在上海XXX房屋服務有限公司居間介紹下簽署了《上海市房地產買賣合同》,合同約定原告(即乙方)購買被告(即甲方)所有的上海市 XX區XX路XX號XX幢XXX室房屋,房價款為人民幣4XX萬元整。簽約當天,雙方簽署了補償協議,約定乙方另行補償甲方裝修及設備款人民幣8X萬元整。原告于簽約當日支付被告人民幣5萬元整;于xxx9年12月13日支付被告人民幣274萬元整。根據本買賣合同補充條款約定,甲方于收到乙方貸款款項(即人民幣290萬元整)后3個工作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交付標志為甲方將該房屋的鑰匙交付乙方,并對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氣(若有)、電話(若有)、有線電視(若有)等費用進行結算。同時,本買賣合同約定乙方于甲乙雙方辦妥房屋交接手續當日,直接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幣1萬元整。xxx0年2月3 日,原告貸款銀行農業銀行放款給被告人民幣290萬元,按照買賣合同約定,被告應于3個工作日即xxx0年2月8日內交房給原告。被告因故遲延交房,直至 xxx0年2月21日(共計13天),原、被告簽署《房屋買賣交接書》完成交付手續,原告支付被告尾款人民幣1萬元。
基于上述事實,原告認為,原、被告之間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系真實意思表示,應屬合法、有效,被告未按合同約定按時交付房屋已構成違約,根據買賣合同約定,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包括房地產交接及房地產權利轉移)給乙方,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乙方已付款日萬分之五計算,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應當交付之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被告違約遲延 13天交付房屋,合計人民幣37,050元,扣除原告遲延1天付款的違約金人民幣1,370元,被告應支付原告逾期交房違約金人民幣35,680元。特此,懇請貴院依法判如所請。
此致
上海市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
二手房買賣糾紛起訴狀范本2
原告:陳上
姓名: 性別: 年齡: 籍貫: 民族:
住所地:
聯系電話:
原告:萬濤
姓名: 性別: 年齡: 籍貫: 民族:
住所地: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姓名:劉波
被告:
姓名: 性別: 年齡: 籍貫: 民族:
住所地:
聯系電話:
第三人:深圳市通泰行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訴訟請求:
1、要求被告雙倍賠償違約定金人民幣捌萬元和違約金壹萬壹千柒佰伍拾元;
2、要求被告承擔原告不能及時入住的租金損失 元;
3、要求被告繼續履行合同;
4、要求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xxx6年6月30日原告在第三人福田分行處見到被告提供的房產資料,較為中意。就在第三人居間下與被告達成《買賣意向書》(證據一),主要內容為:1、就綠洲豐和綠景閣2109與顏彥達成買賣意向;2、評估公司就該物業評估價值為人民幣45萬;3、雙方約定以評估價值為準,在xxx6年7月7日前簽署買賣合同。xxx6年7月6日原被告雙方在第三人中介公司居間下達成物業買賣合同,并對雙方基本權利義務做了約定(證據二)。當天,基于評估的45萬物業總價款,雙方對完成物業買賣所需要的資料、承擔的稅費、傭金、后續工作進行了明確約定(證據三)。當天,在第三人居間下原告、被告簽署《交房協議書》雙方約定在xxx6年7月20日之前,原告交付給被告1萬元后被告交付物業使用權(證據四);原告在當天即交付1萬元(證據五)。隨后,原告按照當天約定開始履行買方的主要義務,即尋找按揭銀行、準備首期款;但被告并沒有及時履行辦理委托公證、交付房屋、贖樓等工作。在實際履行合同中,由于存在許多不確定因素,雙方協商一致對買賣合同的定金條款進行了變更,原告已實際履行,但被告沒有履行其應當履行的義務,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
一、在實際履行中,雙方對定金、首期款數額和交付時間進行了約定,原告已經按約履行。
原被告簽署的買賣合同中約定,“人民幣四萬五千元須在簽訂本合約之同時付清作為定金,該筆定金將在雙方簽署《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自動轉為第一部分樓款。”“買方須于交納定金后,過戶前將首期房款一十三萬五千元整(注:此為大概數目,準確的數需等銀行承諾答復)存入經紀方指定帳戶;”“銀行承諾貸款并出具承諾書,在銀行出具承諾書后三天內買方須和銀行或經紀方落實計清首期房款(補交或多退),并于xxx6年8月30日由買賣雙方簽署《深圳市房地產買賣合同(現售)》且辦理過戶手續。”這是雙方對定金、首期款和交付時間進行的約定,但眾所周知,二手房買賣中首期款數額的多少,即按揭時能夠獲得多少按揭款需要按揭銀行審核,才能放款。所以在買賣合同中原被告方約定首期款為大概數目。關于首期款不能確定的事實,有雙方合同為證,有中介人員證詞為證(證據十四),有招商銀行工作人員為證(證據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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