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要遵守黨的章程,履行黨員義務,嚴守黨的紀律。
《不可逾越的底線》觀后感一
不忘初心,方得始終。作為一名法官,要明底線方能知敬畏,才能行穩致遠。
一天,子路問孔子:“您和我,誰比較適合帶兵打仗?”孔子指著自己答:“我適合。”子路反問道:“您不是常說我很勇敢嗎?”孔子說:“可我不僅勇敢,還敢于不敢呀!”
讀完此篇深感圣賢的睿智,也不免為自己的“敢與不敢”暗自籌謀。
《道德經》中第七十三章有曰:“勇于敢則殺,勇于不敢則活。”意思是:一個人無所顧忌,則充滿兇險,有所顧忌,則穩妥靈活。這則典故里,孔子的“勇于不敢”,就是人心中要有所敬畏,敬畏良心、敬畏天理、敬畏法度,不可越線。無獨有偶,《道德經》的作者老子的另一句話大家一定都耳熟能詳:“天欲令其亡,必先令其狂。”很自然的,由此我想到了這些年來的各項教育活動,歸根結底,說的不都是這么個道理嗎?不外乎厘清“狂與亡”的關系,明確“敢與不敢”的擔當。
國家主席總書記在對“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強調,黨員領導干部要“把做人做事的底線劃出來”,指出“干部廉潔自律的關鍵在于守住底線”。作為一名法官,要守住底線,最根本的就是紀律和規矩。法官只有守住做人、處事、用權、交友的底線,自覺做到守紀律、講規矩,才能守住黨和人民交給的司法公正的責任,守住公平正義的生命線,守住正確的人生價值。這,也正是身為一名法官應該認真思索和踐行的“敢與不敢”。
所謂底線,是一種規則,既有明文規定的內容,也有不成文的但大多數人默認的內容,具有普遍約束作用。古人云,“細微茍不慎,堤潰自蟻穴”。毫無疑問,破法無不始于破紀,諸多違法犯罪的問題最初也都是源于底線的失守、紀律的突破。由此可見,底線不僅是衡量個人道德品質、法紀觀念的“標尺”,也是確保人生“不出事”的警戒線,更是“敢與不敢”的分水嶺、試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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