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夏,一位目光炯炯的圓臉青年將他的處女作《雷雨》奉獻給了《文學季刊》。兩年后,郭沫若讀了這部劇作深感震驚,盛贊這是部難得的力作,稱作者曹禺在中國作家中應該是杰出的一個。伴隨著這部力作的問世,曹禺還與清華園的一位少女演繹了一首絢麗的初戀曲。
鄭秀,清華大學法律系學生,號穎如,出身名門,父親鄭曉云是國民政府元老之一,曾任國民政府最高檢察院總檢察長,家境優裕。鄭秀就讀于教會學校,較多地接觸西方文化,性格倔強獨立,談吐不凡,再加上她氣質高雅,容貌秀麗,是很多男士傾慕的對象。曹禺,原名萬家寶,號小石,在清華西洋文學系學習,與后來蜚聲文壇的錢鐘書是同班同學。
曹禺和鄭秀第一次見面是他在清華大禮堂表演《娜拉》的時候。演出結束,剛剛卸完裝的同臺演員成已指著旁邊的一個男青年,向鄭秀介紹:“這是萬家寶同學,今天扮演娜拉的就是他。”
鄭秀一聽,大吃一驚。顯然,面前站著的是一個矮個子男青年,圓圓的臉,戴一副近視眼鏡,穿一件竹布長衫,貌不驚人。簡直想象不到剛才臺上活蹦亂跳的娜拉就是他。
曹禺也凝神注視著這位陌生的姑娘,趁成已介紹的時機,仔細打量了一下:高高的鼻梁,紅潤的臉頰;—雙又大又亮的眼睛,發出誘人的光彩;身材苗條,面容清秀,一副大家閨秀的儀表。不知為什么,曹禺第一面便對她有一種親近感。
1933年春天,一年一度的校慶戲劇排演活動又開始了。熱愛話劇演出的幾個同學一商量,決定排演英國杰出作家約翰·高爾斯華綏創作的三場話劇《最前的與最后的》(又名《罪》)。這個劇本揭露了資本主義金錢世界,在標榜文明與發達的旗號下隱藏著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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