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注冊管理,進一步規范中成藥命名,1月11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中成藥通用名稱命名技術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

云南白藥、風油精、馬應龍痔瘡膏……這些耳熟能詳的藥名或將改頭換面。國家食藥監總局1月11日公開征求對中成藥命名新規的意見,要求以電子郵件形式發至總局指定郵箱,2月15日正式截止。“新華視點”記者檢索發現,按照新規意見,數千個藥品或將需要改名。
含“靈”的藥品2000多個
《中成藥通用名稱命名技術指導原則(征求意見稿)》提出,中成藥命名應避免采用“降糖、降壓、降脂、消炎、癌”等字樣;不應采用夸大、自詡、不切實際的用語,如“寶”“靈”“精”“強力”“速效”,或“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詞。此外,中成藥一般不應采用人名、地名、企業名稱命名。
對于市場上已有的中成藥,意見稿提出,該指導原則不僅適用于中藥新藥的命名,也適用于規范原有中成藥的不規范命名。老藥涉及面有多廣?在食藥監總局藥品數據庫國產藥品一欄中,記者檢索到,光名字中含有“靈”字的藥品就有2000多個。多家上市藥企的藥品或涉及改名,包括同仁堂、貴州百靈、中新藥業、華潤三九、天目藥業、神威藥業等。
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技術質量總監李勁表示,如果命名不能用地名,云南白藥系列的7個劑型、7個產品都將受到影響。除含“云南白藥”4個字的劑型和產品外,云南白藥系列可能涉及改名的藥品品種還包括:復方牛黃消炎膠囊、蒲地藍消炎片、消炎止咳片、蓮芝消炎片、消炎退熱顆粒、消炎鎮痛膏(以上均含“消炎”二字)、小兒寶泰康顆粒、百寶丹、更年靈膠囊、消渴靈片(以上含“寶”“靈”字眼)等。
李勁認為,“假如云南白藥需要改名,那么云南白藥115年樹立起來的品牌、聲譽、公眾認知或將坍塌,預估損失將超過100億元。”
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對藥企來說,更名后需要到當地食藥監局重新注冊。“各地收費價格不一樣,少數省份不收費,大部分省份都是收費的。在北京一個產品就要交6600元。”該人士說,他所在的企業有35個產品或將涉及改名,光注冊費就得23萬余元。
中藥命名應考慮文化傳承
對于現有中藥必須全部改名,不少消費者表示很難理解。昆明市一小學教師劉悅說:“像云南白藥氣霧劑、馬應龍痔瘡膏、風油精都是家里常備藥,如果一夜之間這些名字都不存在了,會覺得很不適應。”
中國中藥協會副會長王英告訴記者,協會已于近日召開座談會,組織會員企業認真討論,將意見集中報送食藥監總局。
“不能用西醫西藥的思維來管理中醫中藥,在命名上尤其如此。”中國社科院中醫藥國情調研組組長陳其廣說,中國傳統中藥在命名時往往要把發明人、生產地等因素都考慮在內,如“馬應龍痔瘡膏”“趙南山肚痛丸”等,這是對發明人貢獻的一種認可。
此外,中醫藥講究“地道性”,地名是最好的.體現。“比如云南白藥,不是全國只有云南有白藥,而是只有云南白藥的藥效最好。”陳其廣說,如果人名、地名都不能作為藥名的話,中藥就會徹底喪失傳統文化底蘊。
■釋疑
為何中成藥要改名?
記者調查發現,早在上世紀90年代,國家主管部門就已提出對中成藥命名進行規范。1997年,由衛生部藥典委員會編寫的《中國藥品通用名稱》中,明確提出了中藥、化學藥品、生物藥品、放射性藥品以及診斷藥品的命名原則。
記者注意到,此次意見稿的命名新規正是依據通用名稱中提出的各項原則。
北京醫藥行業協會常務副會長付立家認為,對中成藥命名進行規范是必要的,“這是歷史形成的問題。過去很多藥名都是地方批準的,沒有統一命名的規則。此外,不少中藥雖然是一個名字,但實際上不是一個方子。”
尤其是近年來,百姓對藥品、保健藥品需求日趨旺盛,打著保健品旗號的中成藥夸大式命名亂象頻出。業內人士介紹,個別藥企生產的中成藥品質良莠不齊,卻在命名上“名不驚人不罷休”,隨意吹噓療效,導致很多老年消費者上當受騙,規范中成藥命名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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