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毽子是樂事,做毽子也是樂事,我們一起閱讀了解汪曾祺的《踢毽子》。

踢毽子
作者:汪曾祺
汪曾祺(1920年3月5日-1997年5月16日),江蘇高郵人。中國當代作家。以短篇小說和散文聞名。早年畢業于西南聯大,著有小說集《邂逅集》,小說《受戒》《大淖記事》,散文集《蒲橋集》。
我們小時候踢毽子,毽子都是自己做的。選兩個小錢(制錢),大小厚薄相等,輕重合適,疊在一起,用布縫實,這便是毽子托。在毽托一面,縫一截鵝毛管,在鵝毛管中插入雞毛,便是一只毽子。鵝毛管不易得,把雞毛直接縫在毽托上,把雞毛根部用線纏縛結實,使之向上直挺,較之插于鵝毛管中者踢起來尤為得勁。雞毛須是公雞毛,用母雞毛做毽子的,必遭人笑話,只有剛學踢毽子的小毛孩子才這么干。雞毛只能用大尾巴之前那一部分,以夠三寸為合格。雞毛要“活”的,即從活公雞的身上拔下來的,這樣的雞毛,用手抹煞幾下,往墻上一貼,可以粘住不掉。死雞毛粘不住。后來我明白,大概活雞毛經抹煞會產生靜電?;铍u毛做的毽子毛莖柔軟而有彈性,踢起來飄逸瀟灑。死雞毛做的毽子踢起來就發死發僵。雞毛里講究要“金絨帚子白絨哨子”,即從五彩大公雞身上拔下來的,毛末端烏黑閃金光,下面的絨毛雪白。次一等的是蘆花雞毛。赭石的、土黃的,就更差了。我們那里養公雞的人家很多,入了冬,快腌風雞了,這時正是公雞肥壯,羽毛豐滿的時候,孩子們早就“賊”上誰家的雞了。有時是明著跟人家要,有時乘沒人看見,摁住一只大公雞,噌噌拔了兩把毛就跑。大多數孩子的書包里面都有一兩只足以自豪的毽子。踢毽子是樂事,做毽子也是樂是。一只“金絨帚子白絨哨子”,放在桌上看看,也是挺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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