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語:在1939年,汪曾祺考入西南聯合大學中文系,從楊振聲、聞一多、朱自清諸先生學習,是沈從文先生的入室弟子,下文是有關汪曾祺寫的《我的老師沈從文》,歡迎大家閱讀學習。
沈先生逝世后,傅漢斯、張充和從美國電傳來一幅挽辭。字是晉人小楷,一看就知道是張充和寫的。詞想必也是她擬的。只有四句:
不折不從亦慈亦讓
星斗其文赤子其人
這是嵌字格,但是非常貼切,把沈先生的一生概括得很全面。這位四妹對三姐夫沈二哥真是非常了解。——荒蕪同志編了一本《我所認識的沈從文》,寫得最好的一篇,我以為也應該是張充和寫的《三姐夫沈二哥》。
沈先生的血管里有少數民族的血液。他在填履歷表時,“民族”一欄里填土家族或苗族都可以,可以由他自由選擇。湘西有少數民族血統的人大都有一股蠻勁、狠勁,做什么都要做出一個名堂。黃永玉就是這樣的人。沈先生瘦瘦小小(晚年發胖了),但是有用不完的精力。他小時是個頑童,愛游泳(他叫“游水”)。進城后好像就不游了。三姐(師母張兆和)很想看他游一次泳,但是沒有看。我當然更沒有看到過。他少年當兵,飄泊轉徒,很少連續幾晚睡在同一張床上。吃的東西,最好的不過是切成四方的大塊豬肉(煮在豆芽菜湯里)。行軍、拉船,鍛煉出一副極富耐力的體魄。二十歲冒冒失失地闖到北平來,舉日無親。連標點符號都不會用,就想用手中一枝筆打出一個天下。經常為弄不到一點東西“消化消化”而發愁。冬天屋里生不起火,用被子圍起來,還是不停地寫。我一九四六年到上海,因為找不到職業,情緒很壞,他寫信把我大罵了一頓,說:“為了一時的困難,就這樣哭哭啼啼的,甚至想到要自,真是沒出息!你手中有一枝筆,怕什么!”他在信里說了一些他剛到北京時的情形。——同時又叫三姐從蘇州寫了一封很長的信安慰我。他真的用一枝筆打出了一個天下了。一個只讀過小學的人,竟成了一個大作家,而且積累了那么多的學問,真是一個奇跡。
沈先生很愛用一個別人不常用的詞:“耐煩”。他說自己不是天才(他應當算是個天才),只是耐煩。他對別人的稱贊,也常說“要算耐煩”。看見兒子小虎搞機床設計時,說“要算耐煩”。看見孫女小紅做作業時,也說“要算耐煩”。他的“耐煩”,意思是換而不舍,不怕費勁。一個時期,沈先生每個月都要發表幾篇小,每年都要出幾本書,被稱為“多產作家”,但是寫東西不是很快,從來不是一揮而就。他年輕時常常日以繼夜地寫。他常流鼻血。血液凝聚力差,一流起來不易止住,很怕人。有時夜間寫作,竟致暈倒,伏在自己的一排鼻血里,第二天才被人發現。
我就親眼看到過他的帶有鼻血痕跡的手稿。他后來還常流鼻血,不過不那么厲害。他自己知道,并不驚慌。很奇怪,他連續感冒幾天,一流鼻血,感冒就好了。他的作品看起來很輕松自如,若不經意,但都是苦心刻琢出來的。《邊城》一共不到七萬字,他告訴我,寫了半年。他這篇小說是《國聞周報》上連載的,每期一章。小說共二十一章,21 X 7 = 147,我算了算,差不多正是半年。這篇東西是他新婚之后寫的,那時他住在這子營。巴金往在他那里。他們每天寫,巴老在屋里寫,沈先生搬個小桌子,在院子里樹蔭下寫。巴老寫了一個長篇,沈先生寫了《邊城》。
他稱他的小說為“習作”,并不完全是謙虛。有些小說是為了教創作課給學生示范而寫的,因此試驗了各種方法。為了教學生寫對話,有的小說通篇都用對話組成,如《著墨醫生》;有的,一句對話也沒有。《月下小景》確是為了履行許給張家小五的諾言“寫故事給你看”而寫的。同時,當然是為了試驗一下“講故事”的方法(這一組“故事”明顯地看得出受了《十日談》和《一千零一夜》的影響)。同時,也為了試驗一下把六朝譯經和口語結合的文體。這種試驗,后來形成一種他自己說是“文白夾雜”的獨特的沈從文體,在四十年代的文字(如《燭虛》)中尤為成熟。他的親戚,語言學家周有光曾說“你的語言是古英語”,甚至是拉丁文。沈先生講創作,不大愛說“結構”,他說是“組織”。我也比較喜歡“組織”這個詞。“結構”過于理智,“組織”更帶感情,較多作者的主觀。他曾把一篇小說一條一條地裁開,用不同方法組織,看看哪一種形式更為合適。
沈先生愛改自己的文章。他的原稿,一改再改,天頭地腳頁邊,都是修改的字跡,蜘蛛網似的,這里牽出一條,那里牽出一條。作品發表了,改。成書了,改。看到自己的文章,總要改。有時改了多次,反而不如原來的,以至三姐后來不許他改了(三姐是沈先生文集的一個極其細心,極其認真的義務責任編輯)。沈先生的作品寫得最快,最順暢,改得最少的,只有一本《從文自傳》。這本自傳沒有經過冥思苦想,只用了三個星期,一氣呵成。
他不大用稿紙寫作。在昆明寫東西,是用毛筆寫在當地出產的竹紙上的,自己折出印于。他也用鋼筆,蘸水鋼筆。他抓鋼筆的手勢有點像抓毛筆(這一點可以證明他不是洋學堂出身)。《長河》就是用鋼筆寫的,寫在一個硬面的練習簿上,直行,兩面寫。他的原稿的字很清楚,不潦草,但寫的是行書。不熟悉他的字體的排字工人是會感到困難的。他晚年寫信寫文章愛用禿筆淡墨。用禿筆寫那樣小的字,不但清楚,而且頓挫有致,真是一個功夫。
他很愛他的家鄉。他的《湘西》、《湘行散記》和許多篇小說可以作證。他不止一次和我談起棉花坡,談起楓樹坳,——一到秋天滿城落了楓樹的紅葉。一說起來,不勝神往。黃永玉畫過一張鳳凰沈家門外的小巷,屋頂墻壁頗零亂,有大朵大朵的紅花——不知是不是夾竹桃,畫面顏色很濃,水氣泱泱。沈先生很喜歡這張畫,說:“就是這樣!”
八十歲那年,和三姐一同口了一次鳳凰,領著她看了他小說中所寫的各處,都還沒有大變樣。家鄉人聞知沈從文回來了,簡直不知怎樣招待才好。他說:“他們為我捉了一只錦雞!”錦雞毛羽很好看,他很愛那只錦雞,還抱著它照了一張相,后來知道競作了他的盤中餐,對三姐說:“真煞風景!”錦雞肉并不怎么好吃。沈先生說及時大笑,但也表現出對鄉人的殷勤十分感激。他在家鄉聽了攤戲,這是一種古調猶存的很老的大陽腔。打鼓的是—位七十多歲的老人,他對年輕人打鼓失去舊范很不以為然。沈先生聽了,
說:“這是楚聲,楚聲!”他動情地聽著“楚聲”,淚流滿面。沈先生八十歲生日,我曾寫了一首詩送他,開頭兩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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