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淡水第三小學學區劃分范圍
淡水第三小學位于淡水街道曇華路69號,始建于1968年9月,原為淡環小學,1983年9月定名為淡水鎮第三小學。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惠州市淡水第三小學學區劃分范圍,希望大家喜歡!
招生范圍:
翠堤灣、天安星廣場、君瑞華府、太東高地、名苑山莊等。
招生對象:
一年級招生對象為年滿六周歲適齡兒童(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已取得小學學籍的適齡兒童不在招生范圍內;七年級招生對象為六年級應屆畢業生(含返鄉就讀學生),已取得初中學籍的適齡少年不在招生范圍內;特殊學校的入學對象年齡可以適當放寬。
公辦學校招生
1、申報條件:
申報公辦學校的.適齡兒童、少年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惠州市戶籍兒童、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關優惠政策人員子女;
(3)惠陽區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積分入學”,其監護人須具有學區內居住證、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憑證、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登記結果,下同)、營業執照(含納稅證明)等合法有效證件(證明)其中一項。“積分入學”申報公辦初中的適齡少年,必須是惠陽區小學的應屆畢業生。
2、招生批次:
第一批:具有學區內戶籍和房產的適齡兒童、少年(“房產”指本人或其監護人的房產,下同);
第二批:具有學區內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
第三批:具有學區內房產且戶籍在本鎮街的適齡兒童、少年;
第四批:異地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此批對象包括具有惠陽區戶籍但在戶籍地以外的區內其它鎮街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和非惠陽區戶籍適齡兒童、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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