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號半山,小字獾郎,封荊國公,世人又稱王荊公。撫州臨川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學家。他出生在一個小官吏家庭。父益,字損之,曾為臨江軍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幾任州縣官。安石少好讀書,記憶力特強,從小受到較好的教育。慶歷二年(1042)登楊鎮榜進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縣知縣、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點江東刑獄等地方官吏。治平四年(1067)神宗初即位,詔安石知江寧府,旋召為翰林學士。熙寧二年(1069)提為參知政事,從熙寧三年起,兩度任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推行新法。熙寧九年罷相后,隱居,病死于江寧(今江蘇南京市)鐘山,謚文。
慶歷二年(1042),王安石以進士第四名及第,歷任簽書淮南(揚州)節度判官廳公事、知鄞縣(今浙江寧波)事、舒州(今安徽潛山)通判,一度調開封任群牧司判官,旋又外調知常州事、提點江南東路刑獄公事,繼召為三司度支判官、知制誥。多年的地方官經歷,使王安石認識到宋代社會貧困化的根源在于兼并,宋封建統治所面臨的危局是“內則不能無以社稷為憂,外則不能無懼于夷狄”。因此,王安石在嘉佑三年(1058)上宋仁宗趙禎的萬言書中,要求對宋初以來的法度進行全盤改革,扭轉積貧積弱的局勢。以歷史上晉武帝司馬炎、唐玄宗唐玄宗等人只圖“逸豫”,不求改革,終于覆滅的事實為例,王安石對改革抱有士大夫群中少見的緊迫感,大聲疾呼:“以古準今,則天下安危治亂尚可以有為,有為之時莫急于今日”,要求立即實現對法度的變革;不然,漢亡于黃巾,唐亡于黃巢的歷史必將重演,宋王朝也必將走上覆滅的道路。封建士大夫也把致國太平的厚望寄托于王安石,期待他能早日登臺執政。熙寧初,王安石以翰林學士侍從之臣的身分,同年輕的宋神宗宋神宗議論治國之道,深得宋神宗賞識。熙寧二年(1069),王安石出任參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開始大力推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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