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去彭澤縣令歸隱,這是陶淵明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這一年是義熙元年。無論這一年淵明多少歲,辭去彭澤令對他還說都是人生的分水嶺,從此以后一直到死,就像古人說的那樣,淵明“死心塌地遁世無悶”,再也沒有出來做過官了。
而記載辭彭澤令歸隱最重要的文獻,就是沈約的《宋書·隱逸傳》(蕭統(tǒng)的《陶淵明傳》及《晉書》等都是來自沈約的記述)和陶淵明自己的《歸去來兮辭》。
《宋書·隱逸傳》是這樣記述的:
(陶潛)謂親朋曰:“聊欲弦歌以為三徑之資,可乎?”執(zhí)事者聞之,以為彭澤令……郡遣督郵至縣,吏白應束帶見之。潛嘆曰:“我不能為五斗米,折腰向鄉(xiāng)里小人!”即日解印綬去職,賦《歸去來》。
這段記錄透露了這樣幾個信息:一、從淵明對親朋的話可以看出,他出來做官,是因為家境太窮,他想當“公務員”賺點工資,給以后隱居做做準備。二、當權者聽見淵明的話就讓他擔任彭澤縣令,說明當權者還是很賞識淵明的,看見他有做官的意向,馬上就成全他。三、淵明是受不了官場的束縛辭官的。事情是這樣:上級派督郵來彭澤縣視察工作,淵明手下的官吏告訴他,應該穿著官府,整冠束帶——按現在講就是穿著制服,或是西裝革履——去見特派員(督郵)。淵明說:“我不能為了五斗米的俸祿,向這些狐假虎威、頤指氣使的小人們鞠躬行禮。”您想,最起碼的官場禮節(jié)淵明都做不到,更不要說阿諛奉承了。四、淵明當天就辭職了,寫了《歸去來兮辭》。
當然,沈約的記述都是來自傳聞,總不如淵明自己的作品更為真實。現在一般選本只選《歸去來兮辭》的正文,沒選淵明寫歸隱緣由及過程的一大段序。序是這樣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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