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學有兩千多年的歷史,歷代學者所處時代不同,哲學、政治和學術觀點有所差異,對若干課題的研究互有歧見,形成長期聚訟紛紜的公案。經過千百年的爭論,有些公案已經解決(如詩全部入樂問題);有些公案由于時代變遷和社會進步,已經沒有多大研究價值(如五際四始);近幾十年研究比較集中的是四大公案:孔子刪詩問題;《毛詩序》的作者和尊廢問題;《商頌》的時代問題;《國風》作者與民歌的問題。本文的任務是將這四大公案的現代進展進行簡要的梳理,薈萃眾家之長,求同存異,試圖總結出可以較為普遍接受的認識,作為繼續研究的起點。
一、孔子刪詩公案
春秋末期孔子辦學,曾經從古代文獻中整理編纂包括《詩》在內的六種教材。關于孔子如何整理《詩》,《論語》中只有簡略的記載:“吾自衛返魯,然后樂正,《雅》《頌》各得其所”(《子罕》);“《詩》、《書》、執禮,皆雅言也”(《述而》);此外《論語》還記述孔子論《詩》、推行詩教的言論行事十多條。孔子稱“詩三百”,其他學派的典籍中也稱“詩三百”;《左傳》所記春秋各國應用的詩三百多篇;《襄公二十九年》記季札在魯觀周樂,《詩》的體制和編次與今本《詩經》大致相同,其時孔子只有八歲。從以上可證,在孔子之前已有編次規模和今本《詩經》大體相同的傳本。
西漢確立儒家思想的絕對權威性,把孔子偶像化,把孔子整理編纂的教材神圣化,《詩》成為孔子教化天下的經典。司馬遷根據當時傳聞,在《史記·孔子世家》中記述:“古者詩三千余篇,乃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禮義,上采契、稷,中述殷、周之盛、至幽、厲之缺,始于衽席……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司馬遷說孔子從三千多篇古詩中去重、正樂并選擇可宣揚禮義的三百○五篇編成《詩經》。這個記述與西漢推行經學的政策和理論相一致,又記載于權威性的正史,幾百年相傳無人疑議。直到唐初孔穎達為五經作疏,開始懷疑司馬遷記述失實:“書、傳所引之詩,見在者多,亡佚者少,則孔子所錄,不容十去其九,馬遷言古詩三千余篇,未可信也。”[1]但漢學家仍因循刪詩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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