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自清(1898年11月22日—1948年8月12日),原名自華,號秋實,后改名自清,字佩弦。原籍浙江紹興,出生于江蘇省東海縣(今連云港市東海縣平明鎮(zhèn))。現(xiàn)代杰出的散文家、詩人、學者、民主戰(zhàn)士。 1916年中學畢業(yè)并成功考入北京大學預科。1919年開始發(fā)表詩歌。1928年第一本散文集《背影》出版。[3-4] 1932年7月,任清華大學中國文學系主任。1934年,出版《歐游雜記》和《倫敦雜記》。1935年,出版散文集《你我》。1948年8月12日病逝于北平,年僅50歲。
朱自清《經(jīng)典常談——詩經(jīng)》
詩的源頭是歌謠。上古時候,沒有文字,只有唱的歌謠,沒有寫的詩。一個人高興的時候或悲哀的時候,常愿意將自己的心情訴說出來,給別人或自己聽。日常的言語不夠勁兒,便用歌唱;一唱三嘆的叫別人回腸蕩氣。唱嘆再不夠的話,便手也舞起來了,腳也蹈起來了,反正將勁兒使到了家。碰到節(jié)日,大家聚在一起酬神作樂,唱歌的機會更多。或一唱眾和,或彼此競勝。傳說葛天氏的樂八章,三個人唱,拿著牛尾,踏著腳,似乎就是描寫這種光景的。歌謠越唱越多,雖沒有書,卻存在人的記憶里。有了現(xiàn)成的歌兒,就可借他人酒杯,澆自己塊壘;隨時揀一支合式的唱唱,也足可消愁解悶。若沒有完全合式的,盡可刪一些、改一些,到稱意為止。流行的歌謠中往往不同的詞句并行不悖,就是為此。可也有經(jīng)過眾人修飾,成為定本的。歌謠真可說是“一人的機鋒,多人的智慧”了。
歌謠可分為徒歌和樂歌。徒歌是隨口唱,樂歌是隨著樂器唱。徒歌也有節(jié)奏,手舞腳蹈便是幫助節(jié)奏的;可是樂歌的節(jié)奏更規(guī)律化些。樂歌在中國似乎早就有了,《禮記》里說的土鼓土槌兒、蘆管兒,也許是我們樂器的老祖宗。到了《詩經(jīng)》時代,有了琴瑟鐘鼓,已是洋洋大觀了。歌謠的節(jié)奏,最主要的靠重疊或叫復沓;本來歌謠以表情為主,只要翻來覆去將情表到了家就成,用不著費話。重疊可以說原是歌謠的生命,節(jié)奏也便建立在這上頭。字數(shù)的均齊,韻腳的調(diào)協(xié),似乎是后來發(fā)展出來的。有了這些。重疊才在詩歌里失去主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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