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醫改總體是好的,其措施涉及醫療系統的各個方面,但如果各地各部門的實際行動沒有協調起來,就可能會出現“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情況,改革措施就得不到預期效果,甚至變味。以前主要是大醫院“過度醫療”,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現在把重點放到小醫院和社區服務中心,也難免出現“過度醫療”,尤其是報銷比例設置不當,醫療行為得不到控制時,醫保的錢大把大把地浪費掉了,這似乎違背了醫改方案制定者的初衷。
要協調地、系統地落實和推進各項醫改的措施,才能真正達到預期效果。在把“看自己的病花自己的錢”變成“看自己的病,自己和國家按比例出錢”之后,錢是怎么花的?——更大的決定權在醫生,所以,不管是幾級醫院,都要讓醫生“花好錢”,這樣才能做到患者和國家都省錢!——那我們倒不如把很可能浪費的錢先花一部分在醫生和醫院身上!消減一些可能導致醫生追求經濟利益的因素和動力。具體而言,我有以下幾點想法:
第一.強化醫保定點的準入和動態管理。對于各級小醫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甚至所有的醫保定點醫院、藥店,都要把握準入條件,實施動態監管,對損害國家和群眾利益的行為進行處罰,甚至取消醫保定點資格。這是最首要的做法之一,因為我理解醫改方案的用意,是先解決最緊迫的問題“醫保”;同時,也抓最根本的問題“醫療服務能力”。所以,首要還是解決群眾反應最緊迫的問題——醫保。而在強調推進醫保制度的同時,我們也必須強化醫保定點單位——包括大小醫院和醫保定點藥店!畢竟,我們不僅要花錢,也講究花錢的效率和效果。
第二.引導群眾健康意識和就醫行為。我們要從根本上提高人民群眾的健康素質,做好健康宣教,構建和促進和諧的醫患關系,引導群眾的就醫和保健行為。我們不能“重治療”,而是要“重預防”,——應該在石頭還沒有滾下山前,就固定好它!我們解決眼前問題的同時,也要想著我們的最終目標,那就是提高人民群眾的生活水平和生命質量。
第三.加大對醫院投入,控制負債經營。醫改不僅要重視基本醫療保險的工作,也要切實重視和加強各級各類大、小醫院的建設,控制醫院的負債經營,加大對醫療機構的投入;因為只有減少了讓醫院(包括醫生)逐利的因素和可能性,不要讓醫院有負債經營和發展的壓力,才能控制醫療費用的不斷攀升;因為醫院貸款發展所欠下的債務,還是得靠醫療服務的收入來償還,而“羊毛出在羊身上”,這些收入只能來自給群眾看病賺錢和醫務人員的超負荷勞動。因此,政府部門不能只說監管不講投入,——對醫院要在加大投入的基礎上加強監管。馬兒要跑,也要吃草的。對醫院投入不夠,受害的是百姓;醫院發展好了,受益的也是百姓。
第四.提高醫生待遇,規范醫療行為。我們應該提高醫務人員,尤其是醫生的待遇,改善醫務人員的執業環境。人才是關鍵啊,但要讓人才怎樣發揮作用,就是關鍵的關鍵了。提高醫生的待遇,不僅有利于醫生行業的發展,促進醫生教育水平和醫療技術的提高,也間接地讓群眾得到更優質的服務。而規范醫療行為,除了提高待遇、規范行為、加強監管外,還得充分發揮優秀醫生的作用。我們有必要修訂執業醫師法,把“身份管理”的思想轉到“行為管理”,不要把優秀的醫生固定在某個地方,也不僅僅通過下鄉支援發揮其技術帶動作用。“用藥“走不得冤枉路,經過充分培訓的大醫院醫生應該比基層醫院醫生用藥的效率高,浪費少。此外,建立醫師行業的信用體系,發揮醫療行業的自律和培訓等作用,這項工作也值得進一步推進。
總之,我們不能多種“抗生素”一起轟炸,即使有療效也是浪費錢、摧殘身體的。同理,對醫改措施,我們也有主次輕重之分,我們的思路應該是:指導思想從“重治療”到“重預防”;戰略意圖從“重醫保”到“重醫院和醫生”,即重服務。總結一下規范醫生醫療服務的戰術要點就是:從“重身份”到“重行為”;規范醫院經營行為的戰術要點就是:“重管理”到“重投入”。——當然,我所講的“重”是側重,而不是顧此失彼。我強調,我們要協調地、系統地推進和落實。可能我的觀點有偏頗或不切實之處,但希望和有關人士討論、進步,并能對發展國家的衛生事業和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盡到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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