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什么時候,人們只要是生活安穩了,總要有些娛樂;哪怕一點基本要素都沒有,也會尋找一些具體方法,進行娛樂。因為娛樂是僅次于人們生活中吃飯、生產的事務,除非是在戰爭或者被形容為非常時期外,尋常的歲月里,無論如何是禁絕不了的。
在傳統的舊中國,農村中平常的娛樂方式,只要有空閑,大家便在一起玩紙牌、骨牌,雖然有輸有贏,因為只是“小玩意”算不得;更多的時候,就是在一起扯“山海經”,有的地方叫“侃大山”。這種攀扯,沒有主題,沒有品位限制,只要扯得愉快就好。
在村民娛樂中,最有影響、最被注重的是大型群眾娛樂活動。
我們這里傳統的大型群眾娛樂活動,是“玩燈”和劃龍船。玩燈的內容非常豐富,一般在春節到元宵以內進行,而且有著傳統的觀念,一個村莊只要玩了起來,沒有特殊原因,就會延續下去。歷史的戲劇里關于“觀燈”的內容不少,像“正月十五鬧花燈”“元宵夜看花燈”比比皆是。其實,我們這里是從春節到元宵,是天天玩燈的,只不過到了十五后,就該“圓燈”,也即結束了。有玩燈習慣的村莊,要是當年因為什么事,沒有真正“玩起來”,也要將燈“活一活”,即在元宵節前后稍微活動一下。于是,有著“十四起燈,十五正燈,十六蕩燈”的風俗與說法。劃龍船的娛樂,是在夏天進行,時間不長,三五天就結束了。
傳統的娛樂風俗十分隆重,一般都借據“神的威力”索博人們的行為。因為即用神靈統一人們的行動。可以形成“肅穆”的環境,眾多的人在一起玩,容易做到步調一致,能夠玩得既熱熱鬧鬧還又配合得很諧調。
我們這里傳統的“燈”,主要有:羅漢燈、馬燈、龍燈。這些都是大型的燈,每個燈稱作一“堂”。每堂燈都有七八十到一百多人出場,有著旗幟樂器相伴,場面很是壯觀。劃龍船的參與人員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沒有玩燈的人多。而且,各種娛樂都有約定俗成的規矩。這些規矩,說來話長,本文不做詳細敘述了。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去我的長篇小說《桃源夢》里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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