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題中的歸納大意是在分層次的基礎上進行的,或者是同步進行的,一般說來在分層次合并同類項的同時,大腦也就在歸納各層的大致意思,再進而形諸文字而已。歸納層次大意主要有三種形式:一是用最簡潔的文字說明各層寫了什么;二是用表明作者觀點的話來概括;三是選用文中現有的關鍵詞自己組合成句來概括。
魯迅先生在《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系》
魯迅先生在《魏晉風度及文章與藥及酒之關系》的演講中指出“用近代的文學眼光來看,曹丕的一個時代可說是‘文學的自覺時代’”,其本意為嘲諷新月派與創造社“為藝術而藝術”的文學主張,孰料這一諷喻時事、有感而發的觀點竟在傳播中異化。有人提出魏晉有所謂“人的覺醒”,并把魏晉時期“人的覺醒”與“文的自覺”結合起來,“魏晉文學自覺說”在學界影響愈加廣泛。實則不同于18世紀末以來西方流行的“純文學”觀念,中國古代文學自產生就自覺擔負起傳承道義的社會教化重任,“魏晉文學自覺說”乃至“文學的自覺”并不適宜用來描述中國古代文學的發展歷程。
正如程水金教授所說,“文學的自覺”成立的前提是有一個亙古不變且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文學”概念,實際上這一概念并不存在。
雖然中國古代“文學”的內涵有一個不斷演變的過程,新的文體也不斷涌現,但正如曹丕《典論·論文》所說:“文本同而末異。”言志載道的傳統是“本”,具體文體和文辭的變化是“末”,根本點并沒有發生過動搖。
近代以前,中國文人的主要學習及研究對象是經史、諸子、辭賦等著作,但20世紀以來,中國受西方文學觀念尤其是19世紀初法國女作家斯達爾夫人《論文學》的影響,認為文學的特質為抒情性、形象性與典型性。照此標準,中國古代文學經典如六經、諸子就不是文學,至多含有文學因素。中國古代文學研究者更側重符合西洋近代文學分類的詩歌、小說、戲曲等文學種類的研究,這種現象限制了學者研究的范圍,破壞了中國文學歷時三千年的完整性和包容道統價值的深刻性。這種典型的西方中心主義的文學觀是對中國古代文學及其價值的否定。探討中國文學史,不能背離與古代文學共生共長的學術傳統,更不能失去對傳統的敬畏。若將六經、諸子等以原道、載道為價值追求、引導社會向善為終極目標的著作從中國文學史中剝離,中國文學將失去自身特色,中國文學研究將不具有完整性。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wenxue/qita/7366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