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年前,我和一個朋友去新疆吐魯番旅游,被當地的奇山異石吸引,離開現成的游覽小徑,跑進了荒山野嶺。前面是一座小山,亂石磊磊,看不出任何人跡獸痕,我們決定爬上去。舉目四望,我們相信自己所到之處前無古人后無來者。爬到山頂卻驚奇地發現,有人已經來過了,他們用碎石碼出了自己的名字。那些名字已經長進了山里,少說也有十年以上。
面對這種“到此一游”的題字,我們絲毫沒有感到不適,而是非常興奮,如法炮制地留下了自己的名字。不知道要等到多少年之后,才會有人再來,通過這些信息穿越時空和我們相遇,或許永遠都不會有。
今天,如果我去臺灣旅游,在野柳地質公園的一處巖壁上,赫然發現“中國常州趙根大”幾個大字,我也會和臺灣記者一樣感到不舒服,甚至和大陸網民一樣覺得丟臉。可惡而又可憐的六旬老者趙根大,這些天來成為蜚聲兩岸的名人,被罵得無地自容。大陸游客的種種陋習再次成為話題,也再次和以往一樣,將要在簡單粗暴的辱罵聲中落幕。其實,這也是中國輿論的一種陋習。
我想要弄明白的是,自己在吐魯番留下的“到此一游”和趙根大在臺灣留下的“到此一游”之間,有什么樣的區別?為什么前者可以接受而后者遭人反感?或者說,為什么趙根大會弄混這二者的區別,把旅游當作探險,把游人如織的臺北公園當作荒無人煙的吐魯番火焰山?
“習慣”是一種習慣性的解釋,有人認為中國人就喜歡聚眾喧嘩,喜歡亂扔垃圾,喜歡簽名題字,喜歡攝影留念,喜歡瘋狂購物。問題是,這些習慣是怎樣養成的呢?又一種習慣性的解釋是,這是民族文化的特性。聚眾喧嘩是集體主義傳統,簽名題字是題壁賦詩的傳統。既然是文化,那外國人最好忍著點。外交部副部長武大偉前不久就說過:“你看,在機場里、餐廳里,大家聚一塊說話的,都是中國人。可這就是一種習慣,我們還看不慣外國人那種小聲嘀嘀咕咕、當著面還要相互咬耳朵呢。”他認為,這些是文化差異,外國人有他們的禮節習慣,我們也有自己的禮節習慣,并不能說誰對誰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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