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福》是民國時期文學家魯迅的小說代表作之一,是魯迅第二部小說集《彷徨》中的第一篇。小編收集了魯迅的祝福節選賞析,歡迎閱讀。

祥林嫂是魯迅小說《祝福》里的主人公。自這個不朽的形象誕生以來,對于她是個什么樣的女人?她的悲劇到底是誰造成的問題,就一直爭論不休。有的人看到了她的反抗性,有的人看到了她是封建文化的受害者。隨著時間的推移,祥林嫂的審美猜想不僅沒有完成,而且疑點更加凸顯。比如,祥林嫂為什么會在追問靈魂未果的情況下死亡?柳媽是不是她死亡的一個推手等等。優秀的作品是說不盡的。祥林嫂的哲學內涵遠遠沒有窮盡,她的悲劇意義仍然是個難解的迷案。我從很小的時候就開始認識祥林嫂,對她的悲慘遭遇始終懷著莫大的同情。本文試圖在解讀祥林嫂的悲劇意義上做一些徒勞的努力,也算是對魯迅先生的一份情誼。我認為這部作品寫了一個總是感覺自己有罪,從而不斷為自己洗清罪名奮斗的女人悲慘的一生。祥林嫂巨大的罪惡感是從第二次到魯鎮打工開始的,因為她被看做是敗壞風俗的女人,為了擺脫和洗清這個罪名,她做過最決絕的努力,可是卻都失敗了。她的悲劇人生不僅是封建思想中毒者的悲劇象征,而且也是人類在外界巨大力量面前無可奈何的悲劇象征。
祥林嫂一開始并沒有什么罪惡感。她是一個生活在社會底層的勤勞、善良、質樸、本分的農村婦女,她對生活的要求低的不能再低,基本上停留在餓不死的層次上。她一生最大特點是不怕吃苦,肯賣力氣,她的人生目標在簡單不過,就是要通過出賣自己的力氣,換取餓不死的生活。可是在那個吃人的社會,她最低賤的生活要求,也被那個黑暗的社會給毀滅了。
祥林嫂是因為嫁給了一個叫祥林的男人,才有了這樣一個低賤的名頭,她的丈夫比她小十歲,說是嫁,實際上賣,也就是說,她是被賣到祥林家做一個男人的配偶的。說是妻子,實際上就是做牛馬的,這個家對她來說是個通過賣身而換取一個不挨餓的地方而已。可是她的.命運很是不幸,不久丈夫就死掉了,喪夫對她來說是負罪一生的開始。她在家里可能忍受不了婆婆的欺凌,或者不想象牛馬一樣被婆婆賣掉,便偷偷逃出來,在一個叫衛老婆子的鄰居的幫助下,她被介紹到鄉紳魯四老爺家做工,做工其實還是做牛馬,可是她卻很滿足。小說是這樣描寫的:
日子很快過去了,她的做工卻毫沒有懈,食物不論、力氣是不惜的。……年底,掃塵、洗地、宰鵝、徹夜的煮福禮,全是一人擔當,竟沒有添短工。然而她反滿足,口角邊漸漸有了笑影,臉上也白胖了。
祥林嫂的牛馬生活換來的工錢不多,只能滿足餓不死的愿望罷了,可她反而很“滿足”,有了“笑影”,消失了剛來魯家的“悲哀”,并“白胖”了。她靠出賣力氣換來餓不死的生活,她已經感到非常的幸福了。此時小說情節急轉直下,把她從幸福的滿足推向了負罪的深淵。在吃人的封建社會中,婦女是沒有任何人身自由的,一旦嫁了人,就成為夫家的奴隸。她的婆家發現她家的這個奴隸跑了,當然要找回來的,發現祥林嫂的蹤跡后,她的婆婆指使的兩個男人把她搶了回去,目的是用她換錢,因為她的小叔子等著這筆換來的錢娶親呢。祥林嫂當然要反抗這次買賣,因為被賣就意味著再嫁,作為一個女人她當然明白再嫁是要犯罪的,是那個社會的風俗所不允許的。因此才有了她的死命的反抗。她“一路上只是嚎罵”,“兩個男人和她的小叔子使勁地擒住她也還拜不成天地。”然后,她又“一頭撞在香案角上,頭上碰了一個大窟窿,鮮血直流”,祥林嫂為什么這么激烈地反抗?是貞潔觀念在作怪,在那個封建文化滲入婦女潛意識的年代,從一而終是婦女唯一的選擇,再嫁是一件恥辱的事,“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祥林嫂的反抗是出于維護自己貞潔的反抗,是害怕犯罪的反抗。在這種反抗失敗之后,她被高價賣給了賀老六。
生活在窮山溝里的賀老六身上的人性猶存,對她沒有當牛馬看待,她的再嫁的罪惡感也就漸漸被賀老六的溫暖給化解了,她們還有了一個可愛的孩子阿毛。祥林嫂這一次被賣后,卻陰差陽錯地過上了一段幸福的日子。她“上頭又沒有婆婆;男人所有的是力氣,會做活;房子是自家的”。
但是命運對她還是不公平。兩年之后,祥林嫂的丈夫賀老六病死。為了求得一個奴隸的地位,她只好重新來到魯鎮。可是現在的祥林嫂已經發生了嚴重的心理變態。這是因為對自己的痛恨造成的。
“我真傻,真的,”祥林嫂抬起她沒有神采的眼睛來,接著說。“我單知道下雪的時候野獸在山坳里沒有食吃,會到村里來,我不知道春天也會有。我一清早起來就開了門,拿小籃盛了一籃豆,叫我們的阿毛坐在門檻上剝豆去。他是很聽話的,我的話句句聽,他出去了,我就在屋后劈柴,淘米,米下了鍋,要蒸豆。我叫阿毛,沒有應,出去一看,只見豆撒得一地,沒有我們的阿毛了。他是不到別家去玩的;各處去一問,果然沒有。我急了,央人出去尋,直到下半天,尋來尋去尋到山坳里,看見刺柴上掛著一只他的小鞋。大家都說,糟了,怕是遭了狼了。再進去,他果然躺在草窠里,肚里的五臟已經都給吃空了,手上還緊緊地捏著那只小籃呢。……”
祥林嫂受到夫病死、子被狼叼走的沉重打擊,精神上是何等的痛苦,這段心理的傾訴既是對自己說的,也是對別人說的,這話里含有的是對自己的自責和埋怨,是一種罪惡感。阿毛的慘死是惡狼造成的,可是我們看到這里祥林嫂卻把責任都攬在自己身上,她認為是自己害死了阿毛,所以她才罵自己,這是一種深深的罪惡感在作怪,這種罪惡感像一塊巨石壓在她心上,讓她的精神世界發生了不小的扭曲和變態。
可是更加沉重的精神打擊還在后頭。再次回到到魯鎮,雖然又在魯四老爺家做工,但是今非昔比,她已經不是過去的她了,她現在是“不潔”之人了,嫁了兩個男人,“好馬不配二鞍,好女不嫁二夫。”她是個有罪之人。魯四老爺對她的定位就是“謬種”,也就是說是個生來就有罪的人。我們知道,祥林嫂本來是想守節的,可是她的夫家不讓她守節,是她的夫家把她推進了敗壞風俗的罪名之中,這個罪名的責任不在她身上,可是魯四老爺不管這些;只要你失節了,你就是個罪人。正因為如此,在祖宗祭祀這件需要虔誠為之的大事上,祥林嫂這個有罪之人當然就被剝奪了參與的權利。這對于她來說是個極大的精神打擊。小說是這樣描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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