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蛇者說 柳宗元
永州之野產異蛇,黑質而白章,觸草木盡死;以嚙人,無御之者。然得而臘之以為餌,可以已大風、攣踠、瘺癘,去死肌,殺三蟲。其始太醫以王命聚之,歲賦其二;募有能捕之者,當其租入。永之人爭奔走焉。
有蔣氏者,專其利三世矣。問之,則曰:“吾祖死于是,吾父死于是,今吾嗣為之十二年,幾死者數矣。”言之貌若甚戚者。余悲之,且曰:“若毒之乎?余將告于蒞事者,更若役,復若賦,則如何?”蔣氏大戚,汪然出涕,曰:“君將哀而生之乎?則吾斯役之不幸,未若復吾賦不幸之甚也。向吾不為斯役,則久已病矣。自吾氏三世居是鄉,積于今六十歲矣。而鄉鄰之生日蹙,殫其地之出,竭其廬之入。號呼而轉徙,餓渴而頓踣。觸風雨,犯寒暑,呼噓毒癘,往往而死者,相藉也。曩與吾祖居者,今其室十無一焉。與吾父居者,今其室十無二三焉。與吾居十二年者,今其室十無四五焉。非死即徙爾,而吾以捕蛇獨存。悍吏之來吾鄉,叫囂乎東西,隳突乎南北;嘩然而駭者,雖雞狗不得寧焉。吾恂恂而起,視其缶,而吾蛇尚存,則弛然而臥。謹食之,時而獻焉。退而甘食其土之有,以盡吾齒。蓋一歲之犯死者二焉,其余則熙熙而樂,豈若吾鄉鄰之旦旦有是哉。今雖死乎此,比吾鄉鄰之死則已后矣,又安敢毒耶?”
余聞而愈悲,孔子曰:“苛政猛于虎也。”吾嘗疑乎是,今以蔣氏觀之,猶信。嗚呼!孰知賦斂之毒,有甚是蛇者乎!故為之說,以俟夫觀人風者得焉。
【創作背景】
《捕蛇者說》寫于作者被貶到永州(現在湖南零陵)時,是柳宗元的散文名篇。柳宗元的貶地永州,在當時是相當荒僻落后的地區。司馬是刺史的助手,有職無權。柳宗元在這里住了將近10年,到元和十年(公元815年)才被改派到柳州當刺史。在刺史任上,他“因其土俗,為設教禁”取得顯著政績。但因長期內心抑郁,健康狀況惡化,終于病死在柳州,年僅47歲。
“說”是我國古代的一種敘事兼議論文體,它可以發表議論,可以記事、議論記事都是為了說明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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