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改嫁觀點的幾乎都出自宋代人的記載,甚至還有幾位和李清照同時期,從目前能查閱到的宋代文獻看,在宋代都沒有人懷疑這件事的真實性,但自明、清起出現不少文人學者為其辯誣,造成目前兩派觀點的局面。仔細分析這些文獻,“改嫁”觀點占據的論據更充分一些,“辯誣”派的觀點都沒有實證,因此,我傾向于“晚年改嫁張汝舟”之說。
在宋代記載李清照改嫁事實的文獻有七處,現全部抄錄下來。
一、胡仔《苕溪漁隱叢話》——“易安再適張汝舟,未幾反目,有啟事與綦處厚云:“猥以桑榆之晚景,配茲駔儈之下材”,傳者無不笑之。”
胡仔,績溪人。做過常州晉陵縣令,后居湖州(浙江吳興),此書為1148年作于湖州。
二、王灼《碧雞漫志》——“易安居士,京東路提刑李格非文叔之女,健康守趙明誠之妻。……趙死后,再嫁某氏,訴面離之。晚節流蕩無依。”
王灼,遂寧人,此書作于1149年。
三、晁公武《昭德先生郡齋讀書志》——“先嫁趙誠之,……然無檢操,晚節流落江湖間以卒。”
晁公武,巨野人,此書成于1151年。
四、洪適《隸釋》——“易安居士表上于朝。趙君無嗣,李又更嫁。”
洪適(1117-1181年),鄱陽人,此書成于1167年。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wenxue/liqingzhao/37415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