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李清照(1084年-1156年),幾乎無人不曉,特別是濟南人更是引以為豪。她才華橫溢卻命運不濟,中年以后適逢亂世,流浪不順,屢遭變故,特別是在晚年還留下一個千古之謎—到底有沒有改嫁張汝舟?
持改嫁觀點的幾乎都出自宋代人的記載,甚至還有幾位和李清照同時期,從目前能查閱到的宋代文獻看,在宋代都沒有人懷疑這件事的真實性,但自明、清起出現不少文人學者為其辯誣,造成目前兩派觀點的局面。仔細分析這些文獻,“改嫁”觀點占據的論據更充分一些,“辯誣”派的觀點都沒有實證,因此,我傾向于“晚年改嫁張汝舟”之說。
在宋代記載李清照改嫁事實的文獻有七處,現全部抄錄下來。
一、胡仔《苕溪漁隱叢話》——“易安再適張汝舟,未幾反目,有啟事與綦處厚云:“猥以桑榆之晚景,配茲駔儈之下材”,傳者無不笑之。”
胡仔,績溪人。做過常州晉陵縣令,后居湖州(浙江吳興),此書為1148年作于湖州。
二、王灼《碧雞漫志》——“易安居士,京東路提刑李格非文叔之女,健康守趙明誠之妻。……趙死后,再嫁某氏,訴面離之。晚節流蕩無依。”
王灼,遂寧人,此書作于1149年。
三、晁公武《昭德先生郡齋讀書志》——“先嫁趙誠之,……然無檢操,晚節流落江湖間以卒。”
晁公武,巨野人,此書成于1151年。
四、洪適《隸釋》——“易安居士表上于朝。趙君無嗣,李又更嫁。”
洪適(1117-1181年),鄱陽人,此書成于1167年。
五、趙彥衛《云麓漫鈔》——“投內翰綦公崇禮啟:清照啟:素習義方,粗明詩禮。近因疾病,欲至膏肓,牛蟻不分,灰釘已具;嘗藥雖存弱弟,應門惟有老兵。……忍以桑榆之晚景,配茲駔儈之下材。身既懷臭之可嫌,惟求脫去;彼素抱璧之將往,決欲殺之。遂肆侵凌,日加毆擊;可念劉伶之助,難勝石勒之拳。局地扣天,敢效談娘之善訴;升堂入室,素非李赤之甘心。……清照敢不省過知慚,捫心識愧?責全責智,已難逃萬世之譏,敗德敗名,何以見中朝之士?雖南山之竹,豈能窮多口之談;惟智者之言,可以之無根之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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