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有許多年青的朋友們要我寫一點關于魯迅的文字。為什么他們要我寫呢?我揣想他們的動機大概不外幾點:
一、現在在臺灣,魯迅的作品是被列為禁書,一般人看不到,越看不到越好奇,于是想知道一點這個人的事情。
二、一大部分青年們在大陸時總聽說過魯迅這個人的名字,或讀過他的一些作品,無意中不免多多少少受到共產黨及其同路人關于他的宣傳,因此對于這個人多少也許懷有一點幻想。
三、我從前曾和魯迅發生過一陣筆戰,于是有人愿意我以當事人的身分再出來說幾句話。
其實,我是不愿意談論他的。前幾天陳西瀅先生自海外歸來,有一次有人在席上問他:“你覺得魯迅如何?”他笑而不答。我從旁插嘴,“關于魯迅,最好不要問我們兩個。”西瀅先生和魯迅沖突于前(不是為了文藝理論),我和魯迅辯難于后,我們對魯迅都是處于相反的地位。我們說的話,可能不公道,再說,魯迅已經死了好久,我再批評他,他也不會回答我。他的作品在此已成禁書,何必再于此時此地“打落水狗”?所以從他死后,我很少談論到他,只有一次破例,抗戰時在中央周刊寫過一篇“魯迅和我”。也許現在的青年有些還沒有見過那篇文字,我如今被催逼不過,再破例一次,重復一遍我在那文里說過的話。
我首先聲明,我個人并不贊成把他的作品列為禁書。我生平最服膺伏爾德的一句話:“我不贊成你說的話,但我拼死命擁護你說你的話的自由。”我對魯迅亦復如是。我寫過不少批評魯迅的文字,好事者還曾經搜集雙方的言論編輯為一冊,我覺得那是個好辦法,讓大家看誰說的話有理。我曾經在一個大學里兼任過一個時期的圖書館長,書架上列有若干從前遺留下的低級的黃色書刊,我覺得這是有損大學的尊嚴,于是令人取去注銷,大約有數十冊的樣子,魯迅的若干作品并不在內。但是這件事立刻有人傳到上海,以訛傳訛,硬說是我把魯迅及其他左傾作品一律焚毀了,魯迅自己也很高興的利用這一虛偽情報,派作我的罪狀之一!其實完全沒有這樣的一回事。宣傳自宣傳,事實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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