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外國朋友告訴我,他旅游西南某地的時候,偶于餐館進食,忽聞壁板砰砰作響,其聲清脆,密集如聯珠炮,向人打聽才知道是鄰座食客正在大啖其糖醋排骨。這一道菜是這餐館的拿手菜,顧客欣賞這個美味之余,順嘴把骨頭往旁邊噴吐,你也吐,我也吐,所以把壁板打得叮叮當當響。不但顧客為之快意,店主人聽了也覺得臉上光彩,認為這是大家為他捧場。這位外國朋友問我這是不是國內各地普遍的風俗,我告訴他我走過十幾省還不曾遇見過這樣的場面,而且當場若無壁板設備,或是顧客嘴部筋肉不夠發達,此種盛況即不易發生。可是我心中暗想,天下之大,無奇不有,這樣的事恐怕亦不無發生的可能。
《禮記》有“毋嚙骨”之誡,大概包括啃骨頭的舉動在內。糖醋排骨的肉與骨是比較容易脫離的,大塊的骨頭上所聯帶著的肉若是用牙齒咬斷下來,那齜牙咧嘴的樣子便覺不大雅觀。所以“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食”都是對于在桌面上進膳的人而言,嚙骨應該是桌底下另外一種動物所做的事。不要以為我們一部分人把排骨吐得劈拍響便斷定我們的吃相不佳。各地有各地的風俗習慣。世界上至今還有不少地方是用手抓食的。聽說他們是用右手取食,左手則專供做另一種骯臟的事,不可混用,可見也還注重清潔。我不知道像咖喱雞飯一類粘糊糊兒的東西如何用手指往嘴里送。用手取食,原是古已有之的老法。羅馬皇帝尼祿大宴群臣,他從一只碩大無比的烤鵝身上扯下一條大腿,手舉著鼓槌,歪著脖子啃而食之,那副貪婪無厭的饕餮相我們可于想象中得之。羅馬的光榮不過爾爾,等而下之不必論了。歐洲中古時代,餐桌上的刀叉是奢侈品,從十一世紀到十五世紀不曾被普遍使用,有些人自備刀叉隨身攜帶,這種作風一直延至十八世紀還偶爾可見,據說在酷嗜通心粉的國度里,市塵道旁隨處都有販賣通心粉(與不通心粉)的攤子,食客都是伸出右手像是五股鋼叉一般把粉條一卷就送到口里,干凈利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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