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老舍的死,人們存在著很多的爭議,但是更多的是惋惜這位作家的離去。
我在某一段時間,也有點傾向于這說或那說,似乎都有道理。但后來,我慢慢地發現,“老舍之死”是一個非常復雜的事。就像我們很難相信那三個打撈尸體的人哪一個說的是真的一樣,我們也不能輕易地把“老舍之死”的結論下在某一說上。因為“老舍之死”是復雜的,是由復雜的因素導致的,有他自身性格的因素,文本中文學形象的因素,政治因素,等等,都有。巴金先生在1984年為話劇《老舍之死》劇作寫的一篇序中,說過一段我覺得可以作為我們更深一層理解“老舍之死”的很有啟迪的話。他說,“關于老舍同志的死,我的看法是他用自殺抗爭,不過這抗爭指消極抵抗,并不是勇敢的行為,這里沒有勇敢的問題,但是當時確是值得尊敬的行為,也可以說這是受過‘士可殺不可辱’教育的知識分子‘有骨氣’的表現。……老舍同志可能有幻滅,有痛苦,有疑惑,有……但他最后的心情是悲壯的。沒有結論。那個時候也不會做出什么結論。”我們看,巴金先生的意思是,既不能簡簡單單地把自殺歸為勇敢的行為,他特別強調這里沒有“勇敢”的問題。他說老舍在抗爭的同時,有幻滅,有痛苦,有疑惑,等等,即有很多種的因素導致了老舍先生的自殺。
我覺得,如果要做一種對比的話,簡單地把它和屈原之死掛鉤,是有點太過直接了,我倒愿意把“老舍之死”跟王國維之死做個比較。如果從文化類型上來說,他們倆可能更有可比性。
第一點,在自殺方式上可以說都與屈原同例,為什么?投的都是水。王國維于1927年6月2日早自沉于頤和園昆明湖魚藻軒,終年50歲;老舍1966年8月24日于太平湖投水,享年67歲。兩者相隔3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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