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本是一種文學形式,是戲劇藝術創作的文本基礎,編導與演員根據劇本進行演出。與劇本類似的詞匯還包括腳本、劇作等等。它以代言體方式為主,表現故事情節的文學樣式.它是戲劇演出的文學依據,是導演和演員二次創作的出發點.在文學領域里,它是一種獨特的文體;在藝術領域里,它又接近文學;在戲劇領域里,它是一切戲劇活動的根本出發點.

劇本主要由劇中人物的對話、獨白、旁白和舞臺指示組成。對話、獨白、旁白都采用代言體,在戲曲、歌劇中則常用唱詞來表現。劇本中的舞臺指示是以劇作者的口氣來寫的敘述性的文字說明,包括對劇情發生的時間、地點的交代,對劇中人物的形象特征、形體動作及內心活動的描述,對場景、氣氛的說明,以及對布景、燈光、音響效果等方面的要求。在戲劇發展史上,劇本的出現,大致在戲劇正式形成并成熟之際。古希臘悲劇從原始的酒神祭禮發展為一種完整的表演藝術,就是以一批悲劇劇本的出現為根本標志的;中國的宋元戲文和雜劇劇本,是中國戲劇成熟的.最確實的證據;印度和日本古典戲劇的成熟,也是以一批傳世的劇本來標明的。但是,也有一些比較成熟的戲劇形態是沒有劇本的,例如古代希臘、羅馬的某些滑稽劇,意大利的初期即興喜劇,日本歌舞伎中的一些口頭劇目,中國唐代的歌舞小戲和滑稽短劇,以及現代的啞劇等等。
劇本的寫作,最重要的是能夠被舞臺上搬演,戲劇文本不算是藝術的完成,只能說完成了一半,直到舞臺演出之后(即“演出文本”)才是最終藝術的呈現。歷代文人中,也有人創作過不適合舞臺演出,甚至根本不能演出的劇本。這類的戲劇文本則稱為案頭戲(也叫書齋劇)。比較著名的如王爾德的《莎樂美》等。而好的劇本,能夠具備適合閱讀,也可能創造杰出舞臺表演的雙重價值。
一部可以在舞臺上搬演的劇本原著,還是需要在每一次不同舞臺、不同表演者的需求下,做適度的修改,以符合實際的需要,因此,舞臺工作者會修改出一份不同于原著,有著詳細注記、標出在劇本中某個段落應該如何演出的工作用的劇本,這樣的劇本叫做“提詞簿”或“演出本”、“臺本”(promptbook)。此外,劇本是完整的演出腳本,有另外一種簡單的舞臺演出腳本只有簡短的劇情大綱,實際的對白與演出,多靠演員在場上臨場發揮,而這一種腳本則稱為是“幕表”。
【劇本-工作總結】相關文章:
2.劇本:學車
3.劇本改編
4.英文劇本
5.英語劇本
6.小品劇本
7.劇本格式
8.劇本英語
9.劇本 英語
本文來源:http://www.nvnqwx.com/wenxue/juben/156934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