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語: 根據賈平凹在后記里的交代,《高興》是一部生成于體驗生活而非生活體驗的作品。讀者對這部小說的反映不一而足,下面我們來看一下讀者對于《高興》的讀后感。
讀過《高興》后的憂傷
亦杰
拿到賈平凹的新作《高興》,我滿以為是輕喜劇型的小說,讀了會高興的。然而,我讀過之后,卻產生了重重的憂傷。
《高興》中,賈平凹運用一種椎心泣血的文筆,記錄了城市最底層人群的生活。作者撩開城市燈紅酒綠的面紗,揭示了以主人公劉高興為代表的來自偏遠農村的拾荒者、民工、乞丐、歌女的凄涼境遇。字里行間透析出了作者“心懷天下不平事,意念人間疾苦情”的情懷和對“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的吶喊。
《高興》仿佛是一份有例證、有分析的“城市拾荒群體的考察報告”,真實可信,人人都可感知。小說濃墨厚紙地塑造了拾破爛者劉高興的形象。劉高興是個集小農意識與現代觀念于一身的新時代農民,他的眼界已經超越山區,放眼國家乃至世界,他有文化有思想,甚至有點“儒雅”。他有追求又有理想,但能面對現實,比如他總結出了進城農民如何融入城市的生存法則:“城里水深著呢,要學會保護自己。咱能改變的去改變,不能改變的去適應。不能適應的去寬容,不能寬容的就放棄。”這種適者生存的原則堪稱“劉氏定理”,很有點現代意識和哲學韻味。比爾蓋茨“做人十條忠告”中就有一條:“社會充滿不公平現象,先不要想去改造它,只能適應它。”劉高興很能干,人稱“十二能”,他很自信,總結了自己的精于心算、吃苦耐勞、穿著干凈、會吹簫、反感怨恨詛咒、樂觀等優點。他到城里賣過三次血、賣了一個腎,為的是蓋房娶媳婦,等到把房子蓋好了,那女人也嫁別人了,他依然吹了三天三夜簫,真有點“天要下雨,娘要出嫁”的氣度。劉高興身上體現著中國農民那種誠實、忠厚的高尚品格。他把同村的農民兄弟五富帶到城里拾破爛,像親兄弟一樣照顧、關懷和保護。五富不幸死在咸陽,他從咸陽把尸體背到西安火車站,準備背回老家。這當中受了多少辛勞、誤解、驚嚇甚至被公安局懷疑是殺人犯,他卻無怨無悔。他自尊自愛,他說:“咱是拾破爛的,咱不能自己也破爛。”劉高興很有“新市民”的歸屬感,他說他把一個腎賣給了西安人,他的另一半就是西安人了。應該為西安做些好事,比如,路邊有一棵樹被風刮歪了,你要以為這是咱的樹,去把它扶正。這是一種主人翁精神。他很有正義感,他認識一位姓孟的農村姑娘,其兄被殺害,兇手潛逃,公安局說破案經費困難,要家屬提供追逃犯經費,小孟被迫進城賣淫。劉高興硬是將賣破爛的錢一分一分地積攢,給小孟幫助一點是一點,他雖然愛小孟,但不乘人之危,是正人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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